您当前位置:首页 / 人力社保局 / 工作信息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提供资料和认定程序

日期:2021-11-29       
字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提供资料和认定程序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设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285号)要求,现将本局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一、申报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个人申请所需材料(一)到(九),用人单位所需材料(一)到(十一)

(一)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信息);(注:用人单位在市内其他区县的,申请工伤认定在当地办理);

(三)劳动合同(或工资表、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四)证人证言(两人以上,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手印,每人单独出具,证人材料需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另外标明证人身份证号、职业、与伤者关系、联系方式等);

(五)医疗证断证明书及住院病历;

(六)工伤认定申请表;

(七)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及受伤经过的书面材料;

(八)受伤部位的照片;

(九)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显示参保地);

(十)受伤情况说明(单位盖章确认);

(十一)委托书

注: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须从受伤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申请;2.若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还需出具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工伤认定科室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和工伤科。

三、工伤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

  (二)登记审查材料不全,出具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三)登记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材料后15日内出具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四)在15日内未收到补正材料或者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15日内提交补正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五)个人申请工伤时,我局向用人(工)单位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为15日。

(六)需要对案件进行调查的,由养老保险和工伤科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七)召开联席会议,对工伤案子进行认定。

(八)拟定工伤认定初稿。

(九)签发工伤认定文件。

(十)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

(十一)送达文书。
(十二)整理工伤案件档案。

备注:自申请人收到《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本局必须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