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农村委 / 工作信息

清泉乡开展自用船舶专项整治

日期:2025-07-26       
字号:


“这艘船没有任何标识,也没有相关证书,属于典型的‘三无’船舶,必须立即清理上岸!”在清泉乡的水域边,执法人员严肃地对船主说道,眼神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坚定。

为切实加强农村自用船舶管理,4月以来,清泉乡在县交通运输委、农业农村委的精心指导下,联合多方力量,全面开展了自用船舶清理整治行动。

精准施策,明确整治方向

据了解,此次自用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紧密围绕“四个阶段”目标任务和“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展开。“四个阶段”目标任务旨在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进整治工作,从前期摸排到集中整治,再到巩固提升和长效管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则明确了分类处置的具体措施,即规范提升一批、改造达标一批、清理取缔一批、强制报废一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为整治行动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

在整治过程中,重点聚焦自用船舶规范管理和“三无”船舶依法取缔。“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仅扰乱水上交通秩序,还可能引发非法捕捞、非法经营等问题,对水上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清泉乡有关负责人吴波表示:“这些‘三无’船就像定时炸弹,在水上横冲直撞,太危险了,必须坚决整治!”

严格执法,确保整治实效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们一边查看船舶的证件,一边对船主进行水上安全的宣传教育。

“我们对前期认定的“三无”自用船舶,坚决予以取缔,严格落实‘定点上岸、定时拆除、定人监督、定期销号’的‘四定’措施。”吴波告诉记者,经统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执法船22艘次、执法车辆30台次。在强大的执法力量推动下,共完成7艘“三无”船舶清理上岸,7艘自用船舶清理上岸,2艘橡胶船上岸拆除,强制报废1艘,收缴自用船舶船牌21副。

“我也知道自己的船不合规,这次整治是对大家负责,我配合。”一位被收缴船牌的船主表示。

成效显著,守护水上安全

通过自用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清泉乡在自用船舶管理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全乡成功实现“三无”船舶清零目标,这一目标的达成,有效遏制了“三无”船舶扰乱水上秩序、非法捕捞和非法经营等突出问题。

一位长期在水上进行清漂作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过去,“三无”船舶在水上肆意航行,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水上交通秩序,还为非法捕捞和非法经营提供了温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三无”船舶进行非法捕捞,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还有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如今,随着“三无”船舶的清零,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只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个开端。”吴波表示,未来将继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自用船舶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和检查工作,防止“三无”船舶反弹。同时,还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