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华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联合等10部门联合下达的《关于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酉阳农委函〔2025〕432号)及财政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委论证,现将你单位《酉阳县保水渔鱼丸加工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概算批复如下:
一、严格执行方案。贵单位必须按照批转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再变更。坚持“非必要不调整”原则,确因不可抗力、建设主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推进,拟建设内容、资金分配、建设地点、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绩效目标任务等,必须由项目业主单位提出调整变更申请、主管部门论证、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调整变更。
二、规范资金使用。本项目所涉及相关财政资金必须落实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支出、修建楼堂馆所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不得用于建设玻璃幕墙、大屏幕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及各类中介费用。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取消三年内相关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资格。鼓励引导和撬动金融和民间投资参与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3个月,即2026年7月—2027年7月。
四、强化项目过程监管
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建设内容的施工合同、财务单据等)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资料与项目建设同步,发票凭证与银行流水相印证,财务支出和经营收入必须走奖补单位公账,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情况。要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有关问题,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达到序时进度的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实施;项目完工后,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
五、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
要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对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在项目实施地设立项目公示牌。项目验收结果,要在项目建设地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六、强化项目资产管理
项目验收完成,资金拨付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资产台账、公示公告、确权登记、移交等工作,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
七、严格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最佳验收时段(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限)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分为现场验收、资料审查和走访三个环节。项目奖补单位待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资料整理装订成册(至少4套),以备查验。
八、加快项目实施
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项目批复下达后,应在30日内启动建设。达到序时建设进度的,及时申请拨付相关资金,确保2027年7月底前完工验收,财政资金拨付率达100%。
九、强化联农带
项目业主单位应结合实际强化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收益分红、股份合作、带动就业等方式切实让农民受益。
十、加强日常进度报送
每月2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绩效完成情况等数据报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黄粤15223932332。
附件:酉阳县保水渔鱼丸加工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