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经营主体: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3〕328号)明确的贷款贴息金额是2500万元。由于项目建设条件和产业发展环境发生变化,部分项目实施存在困难。为认真做好酉阳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创建工作,有效推动产业园中期评估整改工作开展,根据各生产经营主体投资意愿和发展能力及市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处领导核查指导意见,拟对项目进行调项。经向县人民政府请示(酉阳农委文〔2024〕219号),并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同意将“产业园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的资金额度调整为1900万元,故同步将《酉阳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酉阳农委函〔2023〕328号)中贷款贴息金额调整为1900万元。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