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4年秋季开展“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在组织实施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沟通反馈。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关于2024年秋季开展“雨露计划”中高职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是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应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的。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三、资金来源
“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列支(因学生秋季学期存在跨年度,因此该项目资金采用跨年度滚动实施)。
四、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 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乡镇(街道)申请“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
(二)直补到人。补助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直补到人的方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中高职学生。
六、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一)实施时间
秋季学期。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2日前进行申报,2024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收集好资料完成审核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委。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对象到乡镇(街道)领取酉阳县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填写好申请表后附学生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在校就读证明材料,由村(社)、乡镇(街道)初审公示七天无异后报县农业农村委。由县农业农村委进行比对、筛选、审核无误后打款并在酉阳县政府网进行公告。
七、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酉阳县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资助工作监管,对虚报、套取、挪用补助资金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八、工作要求
“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关系到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把该项工作抓实抓细,把好事办好。
(一)要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雨露计划” 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资助对象不重,不漏,不错,确保符合条件对象无一遗漏。
(二)利用村级广播,QQ群,微信群,公示公告栏等形式宣传“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发挥好乡镇(街道)和村组干部、驻乡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联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并告知学生或家长申报时间,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三)认真审核资料。确定补助对象后,要严格按照程序申报,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所报资料齐全,字迹清楚,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无遗漏。
(四)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雨露计划”申请表、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就读学校证明材料、银行卡(折)复印件顺序收集资料并录入汇总表。
附件:1.酉阳县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
2.酉阳县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资助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