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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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酉阳县关于支持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要求,结合酉阳县畜牧业发展实际,我中心制定了《酉阳县特色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2022822日     

酉阳县特色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酉阳县关于支持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申报对象。符合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支持范畴,单位、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养殖户均可对应申报特色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相关环节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1.用地要求:规模养殖场新建、改扩建及其他需新增养殖用地的选址应当符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红线、水源地保护、森林资源、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相关要求;用地也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符合土地利用用途和生态环保要求,节约集约用地,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备案入库须提供规资、林业、环保等部门证明,投资计划下达前须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2.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还须满足5年内未享受过财政补助;3.已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申报;4.有上年未完工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实施方案。所有项目须按申报要求自行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佐证资料。实施方案要具体明确实施内容、建设期限、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等。建设内容、补助环节及标准参照本实施细则下达的相关指导意见确定。建设期限不超过1年,当年必须竣工验收。

(四)入库备案。申请规模养殖场项目的业主可凭合法用地证明和项目实施方案向所在村、乡镇(街道)申报,经所在村村支两委开会研究通过、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会审定同意,并在村、乡镇(街道)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建设期限、建设内容及规模、绩效目标、项目总投资、财政奖补金额、举报电话等)无异议后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入库;报送资料包括项目入库申请(含备案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公示图片(附公示原件)、会场图片、合法用地手续等。申请单一补贴类项目的业主可凭相关佐证资料直接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备案入库,其中存、出栏补贴的项目须所在村、乡镇(街道)进行核实、统计后上报符合补助条件的摸底数据,再由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打捆入库;保种场项目按规模养殖场要求备案入库。

(五)项目实施。下达投资计划、资金计划、实施方案批复后,相关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对项目开展村、乡镇(街道)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组织项目业主按照建设要求抓紧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必须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的项目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否则,将不予奖补。

(六)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实施业主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由业主单位自行组织的跨区域项目,自主组织验收。

(七)联农带农机制。所有项目必须有联农带农机制,须有3户以上脱贫户或监测户参与并增收。财政奖补资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规模养殖场项目按规定参与股权化改革,项目所在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按财政奖补资金的30%持股,并在项目存续期内每年按持股金额6%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分红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其余项目不参与股权化改革。

(八)自筹资金。申请规模养殖场项目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等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50%,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实行组织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

(九)资料要求。所有项目验收结题须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规模养殖场项目的档案资料包括项目村级、乡镇(街道)、县级入库程序资料、投资计划、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建设过程图片、日常监管记录、公示文件图片、项目公示牌图片、验收、评审、财务资料(合同、发票、支付凭证、项目流水)、联农带农机制证明(带动脱贫户、监测户花名册及支付凭证)等,补助资金30万元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项目须提供项目财务评审、结算评审资料;政府采购类项目资料包括资质条件证明、评审、审定记录、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合同、实施内容记录记载、图片资料等;单一补贴类项目档案资料包括乡镇摸底上报数据、县级打捆入库程序资料、执行文件、乡镇(街道)审定记录、统计表、公示资料、实物图片等。报经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再按照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二、奖补办法

(一)到户产业项目。对过渡期(2021-2025年)内的脱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到户产业支持,按原口径将生猪、肉牛、山羊、家禽(鸡鸭鹅)、蜜蜂等纳入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及金额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执行。

(二)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畜牧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项目。

1、生猪产业项目

1)项目选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2)设施设备建设标准。100头能繁母猪场按附件1执行,1000头育肥场按附件2执行,每场按5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养殖规模增加,其圈舍、设施相应增加,每增加100头母猪或1000头育肥猪,补助资金增加50万元,单场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3)非当年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年出栏肥猪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按50/头给予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以备案当年出栏肥猪耳标、检疫证明等为依据。

2、肉牛产业项目

1)项目选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2100头肉牛场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建设标准按附件3执行,每场按5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养殖规模增加,其圈舍、设施相应增加,肉牛存栏每增加100头,补助金额增加50万元,单场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如有符合养殖规模要求的奶牛场,参照此要求和标准执行。

3)非当年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户),按600/头给予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2万元。以备案当年存栏肉牛耳标为依据。

4)非当年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存栏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新生犊牛按1000/头的标准给予奖补。以备案当年存栏母牛、新生犊牛耳标为依据。

3、山羊产业项目

1)项目选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2200只黑山羊场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建设标准按附件4执行,每场按15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养殖规模增加,其圈舍、设施相应增加,黑山羊存栏每增加200只,补助金额增加15万元,单场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非当年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存栏100只以上的山羊养殖场(户),按100/只给予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万元。以备案当年存栏山羊耳标为依据。

4)对存栏酉州乌羊20只以上的养殖场(保种场除外),按200/只的标准给予奖补。以备案当年存栏酉州乌羊耳标为依据。

4、家禽产业项目

1)项目选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25000只家禽场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建设标准按附件5执行,按10万元/场的标准补助。

3)非当年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存栏活禽2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按5/只给予奖补,单个最高不超过5万元。以备案当年存栏家禽脚标为依据。

4)非当年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存栏1万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场(户),按2/只的标准给予奖补。以备案当年存栏蛋鸡脚标为依据。

5)对林下养禽、牧旅融合、试点示范等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

5三园两场项目

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畜产品加工和冷链仓储设施建设。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特色畜产品推介展销和市场拓展营销。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科技创新示范、良种繁育和智慧农业、设施农业。

1、围绕生猪、山羊、肉牛、家禽、蜜蜂等特色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试验示范、良种繁育和畜牧科技创新集成应用服务的,包括草畜配套、种养结合技术集成应用,育种选育、人工授精、可视化技术运用、畜禽营养标准应用研究、畜牧信息化技术运用、益农信息社建设、粪污处理设备集成运用等,每个项目全额奖补2050万元。项目业主可凭所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申请,经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审核、入库、报批后兑付奖励补贴资金。

2、技术推广及科研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建的公益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设施投资实行财政全额奖补,原则上单个项目最高奖补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单位可凭所备案当年的资质条件和所编制的实施方案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申请,经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审核、入库、报批后兑付奖励补贴资金。

3、良种繁育。

1)对新获得国家、市级以上种畜禽场资格认定的畜禽养殖场,申请业主可凭已认定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向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申请备案入库,经审核并完成报批程序,可按10万元/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

2)酉州乌羊保种。凡是获得市级种畜禽场资格,乌羊家系6个以上,个体体重达到12.5公斤以上,群体数量300只以上,用于场内技术更新、设备购置、基础建设、饲草饲料等费用,可实行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保种场凭相关佐证资料申请备案入库,经审核并完成报批程序后,据实全额奖补。

3)麻旺鸭保种。凡是获得市级以上保种场资格证书,麻旺鸭血缘30个以上,个体体重达1.25公斤的群体数量2000只以上,用于场内技术更新、设备购置、基础建设、饲草饲料等费用,可实行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保种场凭相关佐证资料申请备案入库,经审核并完成报批程序后,据实全额奖补。

4)新增良种猪补贴。对从畜禽种场新购进二元杂交种猪、纯种公母猪,按1000/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以销售方种畜禽经营许可证、检疫证明、购买发票、耳标、在场照片等为依据。

5)对特色村提供免费良种猪苗、技术服务和培训的,给予全额补贴,以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进行,可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猪苗须从具有种畜禽场资质的种猪场购买,其数量以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统计数量为准,价格以备案当期市场价为准,并保证按防疫规程运输、发放到指定地点,同时进行技术指导。以猪苗供应商的种畜禽场资质证明、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合同等资料为依据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备案入库。

4、智慧畜牧业。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建设标准和要求:

1)养殖场达到适度规模:年出栏肥猪1000头、存栏肉牛50头、山羊100只、酉州乌羊20只、活禽5000只。

2)按物联网建设要求,网络接入设备,射频耳标及其读卡器,可实现视频采集和录入设备,温湿度、水分与有毒有害气体采集和录入设备,畜禽个体健康监测采集和录入设备,自动投料设备记录等。

3)采集数据可实时录入畜牧业数据采集平台,有3个月以上连续数据。

4)社会经营主体按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奖补。

5)以养殖场条件证明、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为依据。

(八)畜牧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

1、以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免费为养殖场(户)提供生猪良种精液和优质肉牛冻精和技术服务的,以及对全县20个生猪特色村免费提供良种商品猪和技术服务的,进行全额补助。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质条件、服务合同、内容、奖补标准和方式以及抽查、检查、验收、结题等事项,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可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提出备案申请。

2、具备社会化服务资质条件的经营主体,面向中小养殖户(20-200个生猪当量的养殖户200户以上,含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主体)提供良种、防疫、动保、设备等服务工作,可按服务支出的30%进行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九)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支持农业对外合作。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贷款贴息。按酉阳农委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附则

(一)本细则从2022年8月3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以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

(二)本细则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100头母猪标准化舍建设规范

建设内容

建设子项

面积数量

建设标准、设备选型及材料要求

备注

1、布局及功能分区

生活管理区

用地面积≧1500

生活管理区、物资仓储区、生产区(配种妊娠舍、产仔舍、保育舍)、粪污及无害化处理区区域分开,功能区间距6米以上。配种妊娠舍、产仔舍、保育舍可单独或合并建设,猪舍栋与栋之间间距6米以上。场区面积按猪舍面积2倍计算。

物资仓储区

生产区

粪污处理区

2、生物隔离墙

100米以上

砖混实墙,高2米以上,外墙具有防鼠功能,绕场封闭式建设,离场内建筑物2米以上。

3、大门

进场大门

2

进场大门(净道)宽3米以上,高4.5米以上,不锈钢材质。出场大门(污道)宽4米、高4.5米,不锈钢材质。

出场大门

4、消毒通道

车辆消毒

通道20㎡以上

车辆消毒通道与大门连结,设大门内,满足进场车辆长宽深消毒要求,配备高压冲洗消毒机1台。人员消毒通道不小于10㎡,分沐浴间和消毒更衣间,配备淋浴热水器和雾化消毒机。

人员消毒

通道10㎡以上

5、猪舍建筑

屋面

人字型

黑灰色纳米瓦、铁皮内瓦5㎝夹心泡沫板,坡度≧30%,热镀锌钢架及支柱,抗雪压耐风吹。

墙体

砖混,高度2.8米以上,内墙粉刷,离地1.2米开窗,铝合金玻璃窗,窗地比例110。对向安装湿帘和负压风机,湿帘按100㎡舍内面积配套6㎡湿帘计算,风机按100㎡舍内面积配套负压风机1台。

地面地下

配种妊娠舍、产仔哺乳舍、保育舍地面全漏粪地板,地下建成与漏粪地板相对应的刮粪沟。刮粪板按刮粪沟宽度定制,材质为不锈钢,刮粪机按场地选择121314等。

配种妊娠舍

300㎡以上

多行排列,行间及四周通道宽1.2米以上。可配置后备栏、公猪栏、采精室等,设单体母猪定栏82个,供水供料配套。定位栏要求加厚热镀锌钢管材质。

产仔哺乳舍

180㎡以上

多行排列,行间及四周通道宽1.5米以上,标准产床栏位22个,双体安装,产床热镀锌管材质,供水供料配套。

保育舍

180㎡以上

多行排列,行间及四周通道宽1.2米以上,热镀锌标准保育床16个,供水供料配套。

隔离舍

80

双列式小栏,每栏10㎡。

6、生活管理房

生活和办公房

80㎡以上

人字形屋面,屋面黑灰色铝皮瓦或纳米瓦,钢架结构,抗雪压耐风吹。墙体高3米,砖混结构。办公管理用房230㎡,生活用房3间以上50㎡。

7、物资仓储房

饲料和兽药房

100

连结人员消毒通道建设,屋面黑灰色铝皮瓦或纳米瓦,钢架结构,抗雪压耐风吹,墙体高3米,砖混结构。地面防水防潮处理,四周开窗。饲料房80㎡,兽药室20㎡。

8、粪污处理设备设施

设施

1化粪池:干湿分离,四级沉淀发酵。建设干湿搅拌分离池10立方米,后三级沉淀池各40立方米,消纳池30立方米,密闭开清理口。

2.干粪堆积室:100平方米,围墙高1米以上,屋面铝皮瓦钢架结构。

设备

抽粪泵1台,4.5千瓦以上干湿风离机1台。

9、沟渠管网

建筑物四周设排水沟,经处理的液态粪还土还田管网排远近配备,低往高排配备相应的提升泵。

附件2:

1000头育肥猪标准化舍建设规范

建设内容

建设子项

面积数量

建设标准、设备选型及材料要求

备注

1、布局及功能分区

生活管理区

用地面积≧2000

生活管理区、物资仓储区、生产区、粪污及无害化处理区区域分开,功能区间距6米以上。猪舍栋与栋之间间距6米以上。按每头猪1.3㎡计算。

物资仓储区

生产区

粪污处理区

2、生物隔离墙

100米以上

砖混实墙,高2米以上,外墙具有防鼠功能,绕场封闭式建设,离场内建筑物2米以上。

3、大门

进场大门

2

进场大门(净道)宽3米以上,高4.5米以上,不锈钢材质。出场大门(污道)宽4米、高4.5米,不锈钢材质。

出场大门

4、消毒通道

车辆消毒

通道20㎡以上

车辆消毒通道与大门连结,设大门内,满足进场车辆长宽深消毒要求,配备高压冲洗消毒机1台。人员消毒通道不小于10㎡,分沐浴间和消毒更衣间,配备淋浴热水器和雾化消毒机。

人员消毒

通道10㎡以上

5、猪舍建筑

屋面

人字型

黑灰色纳米瓦、铁皮内瓦5㎝夹心泡沫板,坡度≧30%,热镀锌钢架及支柱,抗雪压耐风吹。

墙体

砖混,高度2.8米以上,内墙粉刷,离地1.2米开窗,铝合金玻璃窗,窗地比例110。对向安装湿帘和负压风机,湿帘按100㎡舍内面积配套6㎡湿帘计算,风机按100㎡舍内面积配套负压风机1台。

地面地下

育肥舍半漏粪地板,地下建成与漏粪地板相对应的刮粪沟。刮粪板按刮粪沟宽度定制,材质为不锈钢,刮粪机按场地选择121314等。

育肥舍

1500㎡以上

双列式大栏,每栏3-4窝猪只,以砖墙或热镀锌钢管架隔栏,栏高1米,供水供料配套。

隔离舍

80

双列式小栏,每栏10㎡。

6、生活管理房

生活和办公房

80㎡以上

人字形屋面,屋面黑灰色铝皮瓦或纳米瓦,钢架结构,抗雪压耐风吹。墙体高3米,砖混结构。办公管理用房230㎡,生活用房3间以上50㎡。

7、物资仓储房

饲料和兽药房

100

连结人员消毒通道建设,屋面黑灰色铝皮瓦或纳米瓦,钢架结构,抗雪压耐风吹,墙体高3米,砖混结构。地面防水防潮处理,四周开窗。饲料房80㎡,兽药室20㎡。

8、赶猪通道

赶猪道

自育肥舍出口至出场通道,因地势设计建设,赶猪道内宽0.7米以能挤过2头育肥猪为宜,双侧挡墙高1米,坡度小于10%,路面防滑处理。装猪台高1.5米左右,连结升降式上车跳板。

装猪

9、粪污处理设备设施

设施

1.化粪池:干湿分离,四级沉淀发酵。建设干湿搅拌分离池10立方米,后三级沉淀池各40立方米,消纳池30立方米,密闭开清理口。

2.干粪堆积室:100平方米,围墙高1米以上,屋面铝皮瓦钢架结构。

设备

抽粪泵1台,4.5千瓦以上干湿风离机1台。

10、沟渠管网

建筑物四周设排水沟,经处理的液态粪还土还田管网排远近配备,低往高排配备相应的提升泵。

附件3:

100头肉牛舍建设规范

建设内容

建设子项

面积数量

建设标准、设备选型及材料要求

备注

1、布局及功能分区

用地面积≧1200㎡

生活管理区、物料仓储区、生产区(饲养舍和隔离舍)、粪污及无害化处理区区域分开,功能区间距3米以上。场区面积按牛舍面积2倍计算。

2、生物隔围栏

100米以上

砖混花墙或钢丝网隔离墙,高1.5米以上,绕场封闭式建设,离场内建筑物1.5米以上。

3、大门

进场大门

2个

进场大门(净道)宽3米以上,高4.5米以上,不锈钢材质。出场大门(污道)宽4米、高4.5米,不锈钢材质。

出场大门

4、消毒通道

车辆消毒

通道20㎡以上

车辆消毒通道与大门连结,设大门内,满足进场车辆长宽深消毒要求,配备高压冲洗消毒机1台。人员消毒通道不小于10㎡,分沐浴间和消毒更衣间,配备雾化消毒机。

人员消毒

通道10㎡以上

5、牛舍建筑

屋面

人字型

黑灰色纳米瓦或铝皮瓦+隔热棉,屋面坡度≧30%,热镀锌钢架及支柱,抗雪压耐风吹。

四周

0.8米高砖墙+帆布卷帘,屋檐离地高度4米以上。

地面地下

地面水泥沙浆找平或红砖铺就,每列牛床设2米宽漏粪地板及刮粪沟,刮粪沟和漏粪地板最小间隙0.5米。刮粪板按刮粪沟宽度定制,材质为不锈钢,刮粪机按场地选择1拖2、1拖3或1拖4等。也可根据实际采用生物发酵床方式建设。

饲养舍

600㎡以上

双列式,长60米,滴水宽10.4米,中间通道含料槽宽4.2米,中间通道高于牛床60公分两边牛床宽各1.8米,两边走道各0.8米,屋檐离墙体宽0.5米。中间通道两边设拴牛柱,柱与柱间宽1.2米,两排钢管扣件双行连结加固。牛床可设1.2米宽钢架定位栏。管材热镀锌材质。配备饮水碗。

隔离舍

80㎡

大栏式建设,栏内地面水泥沙浆藻平加20公分厚垫料发酵床。

6、生活管理房

生活和办公房

80㎡以上

人字形屋面,屋面黑灰色铝皮瓦或纳米瓦,钢架结构,抗雪压耐风吹。墙体高3米,砖混结构。办公管理用房2间30㎡,生活用房3间以上50㎡。

7、物料仓储房

饲料和兽药房

300㎡

屋面黑灰色铝皮瓦或纳米瓦,热镀锌钢架结构,抗雪压耐风吹,墙体高3米,砖混结构。地面防水防潮处理,四周开窗。饲料房80㎡,兽药室20㎡,青贮池200立方米,配料区100平方米,配备拌料车、撒料车、4米以上电子地磅、青贮饲料揉丝粉碎机。

9、粪污处理设备设施

设施

1、化粪池:干湿分离,四级沉淀发酵。建设干湿搅拌分离池10立方米,后三级沉淀池各40立方米,消纳池30立方米,密闭开清理口。2、干粪堆积室:100平方米,围墙高1米以上,屋面铝皮瓦钢架结构。

设备

抽粪泵1台,4.5千瓦以上干湿风离机1台。

10、沟渠管网

建筑物四周设排水沟,经处理的液态粪还土还田管网排远近配备,低往高排配备相应的提升泵。

附件4:

200只山羊标准化舍建设规范

建设内容

建筑结构及设备

建设标准

备注

1、羊舍

屋面、屋顶、内部结构。

单列式、双列式高床羊舍均可,屋面黑灰色纳米隔热材料,墙体砖混结构,地坪硬化。圈舍面积350㎡以上(其中公羊舍45㎡以上),屋顶和屋檐距地面高度宜不低于3.5m3m。(内设产房、保育舍)

2、管理饲料房

屋面、屋顶、内部结构

建筑面积90 m2,屋顶采用黑灰色顶棚,砖混结构,铝合金窗,办公设施配套、防疫制度上墙。

3、羊场设施及设备

羊床、漏粪地板、羊床侧门、圈栏、饲槽、通道、颈夹、门、窗、饮水器具。

1.羊床:离地面高1.5m以上,接粪面坡度不低于30度;羊床宜采用漏粪地板,漏粪条用木条或成型竹条制作,宽度1.5cm~2.0cm,厚度为2.03.0cm

2.羊床侧门:宽6080cm

3.圈栏:采用铁质或木质等材料,栏杆间距不宜超过8cm;公羊圈栏高度1.5m以上,母羊圈栏高度1.3m以上;圈门宽度0.6m~0.8m,高度与栏高一致。

4.饲槽:槽口上缘宽度30cm,下缘宽度20cm,内缘深度20cm,底部离地面高度40m,要求用砖、砂石、水泥等材料砌成;饲槽内表面宜光滑、耐用,底部呈弧形。

5.通道:地面用水泥抹平,单列式位于饲槽与墙壁之间,通道约1m宽。

6.颈夹材料采用钢条或木板制作,保证羊只头部自由伸缩采食。

7.门:采用木门或铁质门,双列式羊舍门宽度2m~2.5m,单列式门宽度1.0m~1.5m,大门高度2.0m~2.2m

8.窗户:采用铝制玻璃,面积占羊舍地面面积的1/15,高度0.5m~1.0m,宽度1.0m~1.2m

9.饮水器具:根据每个圈栏实际情况,用PPRPE等管材接入外来水源;每个圈栏配置塑料或不锈钢的饮水盆1-2个。

4、青贮池

顶棚、内部结构

青贮池100m³,池体底部从里向外坡度2°~5°,屋顶采用黑灰色顶棚(高度4m),距地面高度4m~5m

5、消毒和防疫

进场大门、消毒室、消毒池、防疫隔离墙、隔离羊舍

1.大门:宽3-5m

2.车辆消毒池:建在生产区入口,深度30cm,长度5m,宽度3m。同时设置喷雾消毒设施。圈舍入口处设置消毒池,1m,宽度略小于净道宽度,内可放置棕垫或地毯等。

3.消毒室:砖混结构为主,建在生产区入口处,墙体、地面和屋顶抹平,墙体贴瓷砖;长度3.0m~4.0m、宽度2.0m、高度2.5m,铺设塑料网格地垫、棕垫或地毯等。

4.防疫隔离墙(砖墙):高2m以上。

5.隔离羊舍:20㎡以上。

6、粪污处理附属设施

化粪池、干粪堆积室、消纳池、管网系统。

1.干粪堆放室:20㎡,屋顶采用黑灰色顶棚(高度4m),堆放场地面和墙面用水泥抹平,四周用水泥砖作墙体,墙高1.52.0m

2.化粪池20m³,防渗防漏、三级沉淀、密闭,以修建在地面下为宜,四周用水泥砖或混凝土作墙体,地底和墙面用水泥抹平,不漏和渗透,用水泥、钢筋倒板密封。

3.消纳池10m³,具备防渗防漏,安全措施,管网提灌并正常使用,地面和墙面用水泥抹平,四周用水泥砖或混凝土作墙体。

4.粪污还田管网是连接化粪池、消纳池以及消纳土地田地之间的管道,长度根据实际而定,材质可采用PVC管材等,管道直径15cm以上;有足够的粪污消纳地。

5.所有粪污处理设施完善并正常使用。

附件5:

5000只家禽养殖场建设规范

建设内容

建筑结构及设备

建设标准

备注

1、圈舍

屋面、屋顶、内部结构。

鸡按6-8/㎡、鸭按8-10/㎡、鹅按3-5/㎡配套圈舍,屋面黑灰色双层隔热材料,屋顶防锈、钢架结构,墙体4m以上,半封闭或全封闭、设对窗,床单列或双列,平养网床,离地1m以上,中面过道1.2m以上,自动饮水、饮料,配采光、保温、通风设施,可人工或机械清粪、原位发酵。

2、饲料仓储及管理用房

屋面、屋顶、内部结构

100㎡,屋顶采用黑灰色顶棚,砖混结构,铝合金窗,办公设施配套、防疫制度上墙。

3、设备及设施

加温浴霸或空调、防疫注射消毒器件、喂料盘、饮水器、蛋盘等。

1.安装加温浴霸或空调。

2.防疫注射消毒器件:2套。

3.配套喂料盘、饮水器、蛋盘等设备。

4、防疫和消毒

大门、消毒室、消毒池、防疫隔离墙

1.大门:宽3-5m

2消毒池:大门设消毒池,长宽深4×3×0.25m

3.消毒室:5 m2,设消毒通道,安装喷雾消毒设施,以及进出人员洗澡更衣设施,高2 m吊顶。

4.防疫隔离墙(砖墙):高2m

5、粪污处理附属设施

建发酵池

10 m³以上,发酵菌发酵处理。

附件6:

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项目参考补助标准

序号

补贴环节

产品规格

补助标准

1

新建圈舍

墙体+地面硬化+框架+屋顶加盖

≤400/平方米

2

防疫、管理及饲料房

层顶+墙体+地面硬化+办公设施+制度上墙

≤300/平方米

3

化粪池、干粪堆积室、粪污消纳池

≤200/立方米

4

青贮池(窖)

≤300/立方米

5

还田还土管网

25#软胶管

≤10/

6

产床(双体)

2.2*0.65*3.6热镀锌

≤2000/

7

限位床

2.2*0.65*3.6热镀锌

≤1000/

8

保育栏

2.2*0.65*3.6网床

热镀锌

≤500/

9

刮粪机

一拖二/

≤2000/

10

漏粪地板

≤100/平方米

11

正负压风机

≤1000/

12

湿帘

≤100/平方米

13

能繁母猪引进

原种或二元种猪

≤2000/

15

能繁母牛引进

≤2500/

16

黑山羊引种

≤500/

17

酉州乌羊引种

≤500/

18

活禽引进

≤2/

19

其它及设备

实际投资额50%

附件7:

单一补助类项目备案表

 单位:头、只

实施业主

联系人

企业(场户)地址

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存/出栏量

财政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金额

申报情况

本人自愿申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业主:(盖公章)

乡镇(街道)站意见

负责人:(盖公章)

附件8:

单一补助类项目汇总表

填报乡镇(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单位:头、只、元、元/头、元/只

序号

业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村、组)

坐标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年出栏肥猪

年存栏肉牛

新增犊牛

年存栏山羊

年存栏酉州乌羊

年存栏家禽

年存栏蛋鸡

补助金额

备注

合计

注:1.地址:乡镇名+村名+组名;2.坐标:大地2000坐标系;3.统计范围年出栏肥猪1000头以上、年存栏肉牛50头以上、年存栏山羊100只以上、年存栏酉州乌羊20只以上、年存栏家禽2000只以上、年存栏蛋鸡1万只以上。

主管领导(签字):                              审核人(签字):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