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管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延长产业链条。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四、支持方式
重点支持酉阳800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行动;支持主体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销售等能力。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支持,全县支持专业合作社3家,支持资金21万元,支持标准7万元/个;支持家庭农场1家,支持资金6万元。
五、监督管理
(一)抓好项目全过程管理。相关乡镇(街道)做好主体申报、方案编制、项目实施、奖补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县农业农村委对获得奖补支持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行名录管理,分别通过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记录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动态监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和联农带农情况。
(二)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方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行质量和提升服务带动能力。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供给。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鼓励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六、建设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前。
2.申报方式:采取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级评审比选、全程公示公开原则。
(1)主体自愿申报。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愿申报项目,提交《酉阳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申报书(含实施方案)》(附件1),及相关佐证资料(项目申报资料清单,附件2)。
(2)乡镇初审推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申报主体申报条件以及提供的各项资料和实际发展经营情况进行初审核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委。
(3)县级评审比选。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情况,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比选,对比选拟支持的申报主体,公示公开5天,无异议的由到农业农村委下达项目计划至属地乡镇予以实施。
(二)组织建设。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及建设任务,及时组织有关主体根据要求开展项目建设,要督促项目主体及时开工、加快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内容监管、安全监管、资金监管,对发现未按项目实施内容建设的,及时予以纠正。各主体要履行好建设安全主体责任,所有建设内容做好建前、建中、建后图片等资料以备验收。
(三)组织验收。各项目建设原则上于2025年11月31日前完工。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的由各主体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项目验收,初验收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农业农村委以正式文件申请复核验收。
(四)资金拨付。各建设项目实行“完工一个、验收一个、奖补一个”,资金直接补助到主体账户。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监管等全过程,一旦发现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取消其申报及建设资格,建设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补助资金,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全部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动员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好申报工作,认真开展现场核实,做好审核推荐、组织建设、完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认真执行评定工作纪律。
附件:1.酉阳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申报书
2.申报资料清单
(联系人:李云飞;联系电话:)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酉阳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
申
报
书
XXX(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盖章)
2025年 月
酉阳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申报表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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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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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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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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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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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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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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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级别 |
国家级/市级/县级及以下 |
社(场) 成员数 |
人 | |
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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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亩 | |
其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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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亩 | |
2024年经营性收入 |
万元 |
2024年带动农户收入 |
带动人 人均增收万元 | |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简介。(主要包括运营基本情况、产业发展分布情况、内部制度及财务规范管理情况,收益分配及联农带农情况、品牌建设及获奖荣誉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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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人意见 |
我承诺,各项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申报建设内容均属新建,建设内容未申报、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如有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自愿放弃其申报及建设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自行全部退回并承担相应责任。特此申报。
签字盖章: 2025年月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推荐意见 |
用地审核 |
(乡镇街道核实填写) | ||
经现场审核,该(社)场符合申报条件,资料真实有效,审核通过,推荐申报。
签字盖章: 2025年月日 | ||||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审复核意见 |
签字盖章: 2025年月日 | |||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酉阳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所属乡镇(街道):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包括种养物种所需的物候、市场、价格、效益及项目单位现有种养情况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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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资料及相关佐证资料,纸质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备评。
(1)《酉阳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建设申报书(含实施方案)》;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区域、产业发展、档案管理等相关图片;
(4)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制度及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代账(会计)情况(家庭农场可提供相应财务收支记录情况);
(5)申报主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相关资料;
(6)申报主体土地流转花名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情况及近3年土地租金支付情况等相关资料;
(7)申报主体及法人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认证品牌证书、培训证书等荣誉相关资料;
(8)其他有关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