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5-00029
[ 发文字号 ] 酉阳农委函〔2025〕12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 实施方案的函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全县生猪养殖产业良种化、科学化、高效化,保障市场猪肉稳定供应,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拟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能繁母猪补助,配套资金102万元,支持改配能繁母猪1.275万头。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执行,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尽快组织实施,确保6月底完成资金支付。

此函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529


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2025121日农业部畜牧兽医局《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调查问题清单》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能繁母猪补助,支持开展生猪良种人工授精,提升养殖户的养殖效益,推动全县生猪养殖产业良种化、科学化、高效化,保障市场猪肉稳定供应,全面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调查指出问题的整改。

二、实施内容

对全县范围内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企业、场(户)进行直接补助,计划使用资金102万元,支持改配能繁母猪1.275万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补助80元标准执行(按一头母猪一年两胎次,一次2份精液,20/份精液进行核算),根据养殖企业、场(户)上报合格资料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资金使用完截止。

(一)补贴条件

1. 酉阳县内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企业、场(户)均可申报。

2. 申请补贴时须提供能繁母猪照片、存栏监管记录至少1次、村和乡镇(街道)两级公示等。

(二)补贴标准。1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

(三)补贴方式。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兑付补助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县内饲养繁母猪的养殖企业、场(户)均可申报,填写《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申报表》(表-1)。交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审核后交所在乡镇(街道)汇总、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委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备案。

(二)验收。

1. 验收人员:由乡镇(街道)、村级工作人员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验收小组。

2. 验收时间:2025620日前。

3. 要求:填写《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验收表》(表-2)并由验收小组成员和业主签字确认,乡镇(街道)汇总并形成《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汇总表》(表-3)。

4. 收集图片:业主与能繁母猪照片、验收现场照片。

5. 公示上报:对数量、补贴资金进行村、乡镇(街道)两级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委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注:纸质件需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后并加盖公章,表-3需要提供电子档)。

(三)审核。县农业农村委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后,形成项目汇总表并公示

(四)资金兑付。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通过直补方式打入业主预留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是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生猪稳价保供政策,促进我县生猪产业高质量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乡镇(街道)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组织专班,落实专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推进、政策落实。

(二)精心组织。请各乡镇(街道)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好符合条件的项目对象户积极申报,相关数据完整,符合逻辑,真实有效。核查工作落细落实,佐证资料要齐全完整。强化过程监管,工作检查,严禁虚报、多报、重报,严禁违规操作。对出现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及时兑现。请各乡镇(街道)做好上下衔接和服务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审核上报相关情况,并对相关数据、情况真实性负责。对未按时上交统计资料的不再受理。

联系人:冉茂芝            电话:023-75581643

附:表1.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申报表

2.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验收表

3.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汇总表


附表1

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申报表

单位:头、元、元/

法人代表

企业(场户)地址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能繁母猪数量

财政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金额

申报情况

本人自愿申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业主(签字):

乡镇(街道办)畜牧站意见

负责人(签字):

乡镇(街道办)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附表2

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验收表

单位:头、元、元/

法人代表

企业(场户)地址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能繁母猪数量

财政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金额

业主意见

本人对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

业主(签字):

项目核查组意见

核查人员(签字):

乡镇(街道办)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1


附表3

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项目汇总表

填报乡镇或街道办(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单位:头、元、元/

序号

业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能繁母猪数量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是(否)脱贫户

备注

主要领导(签字 ):                              经手人(签字):

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25529日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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