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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酉阳县2024年“送温暖·迎新春”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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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2024年“送温暖·迎新春”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户、特困人员、特殊困难

儿童等慰问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2426日前慰问结束。

二、慰问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41311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5534人,慰问标准70/人,需资金248.738万元;城镇低保对象5777人,慰问标准70/人,需资金40.439万元。城乡低保对象共需慰问资金289.177万元,由县财政直接划拨至各乡镇(街道)账户,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慰问。

(二)特殊困难家庭户。特殊困难家庭户344户,由县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到联系乡镇(街道)开展走访慰问,其中: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每人慰问10户,每户现金500元、棉被1床、大米1袋、菜油1桶;其他县领导每人慰问8户,每户现金400元、棉被1床、大米1袋、菜油1桶。共需资金24.652万元,由县民政局统筹,县财政负责资金筹集,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三)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原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497人,慰问标准为70/人,共需资金24.479万元。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负责资金筹集,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四)特殊困难儿童。特殊困难儿童219人(其中:孤儿127人,困境儿童86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6人),慰问标准为70/人,共需资金1.533万元。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负责资金筹集,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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