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6-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八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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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何波等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龚滩镇新增殡仪服务中心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情况

根据殡葬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几年来全县将紧紧围绕殡葬设施建设滞后和乡村振兴乡里文明的目标要求,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把农村公墓建设及殡仪馆(站)作为重点任务来推进“逝有所安”行动。特别是乡镇公墓设施,不断建立殡葬服务体系,满足殡葬公共服务需求,有效规范安葬,治理散埋乱葬。龚滩镇作为一个人口集中、文旅发展兴盛的文化古镇,修建一个殡仪服务站(殡葬服务中心)规范居民集中治丧十分必要,当前正值龚滩古镇打造5A级景区的关键时期,修建殡仪服务站实施统一集中治丧,提升社会文明,加强城镇管理,提升集镇形象,助力乡村振兴显得十分迫切。因此,修建龚滩镇殡仪服务站应当纳入议事日程和重点项目。

二、龚滩镇殡仪服务站建设规划情况

通过前期与规资局、林业局及龚滩镇人民政府共同探讨,结合酉阳县殡葬设施“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拟选址于龚滩镇小银村2组进行建设,规划用地面积0.11公顷,设置不少于2个灵堂,服务人口2.19万人,占用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殡仪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不宜少于1000㎡,应设置接待服务区、遗体处置区、守灵区、祭拜区、办公区、餐厅、停车场,骨灰暂存室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市级已取消殡葬设施建设相关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吃紧,下一步民政局将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及时联系规资、林业、发改等部门开展审查论证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建设,推动殡葬事业发展,促进龚滩镇经济社会发展。

尊敬的何波等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我们一定把殡葬工作做好做实,大家共同努力,加快龚滩镇殡仪站建设,促进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同时也为城镇发展加油助力。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田勇电话:023-7555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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