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行为,明晰审批权限、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规定,结合我县林业审批权限、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承接情况,我局完成2026年度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审核、调整工作。现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刚性执行
1. 清单内事项为我局法定实施的全部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在清单之外擅自增设、变相设立审批事项;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
2.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清单载明的事项名称、服务对象、所需资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开展审批工作。
3. 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工作机制,规范审批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数字化管理,确保每一件审批事项全过程可追溯、资料齐全、程序合法合规。
二、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1. 所有清单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集中办理,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杜绝体外循环、线下隐性审批。
2. 依托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等线上平台,同步公开清单全部办事指南,完整公示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咨询电话、监督渠道,企业、群众可线上查询、线上申报、线上查询办件进度。
3.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下乡走访、企业座谈等渠道推送清单内容,提高经营主体、群众知晓度,降低办事成本。
三、强化清单动态管理与监督
1. 清单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机制,若法律法规修订、上级下放或收回审批权限、改革政策调整,我局将及时更新清单并向社会重新公布。
2.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超清单审批、违规增设条件、拖延办理等问题,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3-75552359。
3. 局办公室、法规科将不定期开展审批事项督查,对违反清单管理要求、违规审批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整改,情节严重依规追责。
四、施行说明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本局此前发布的林业行政审批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2026年度清单为准。
附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6年度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