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教委发〔2026〕23号),我县2026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招生程序如下:
(一)入学申报
1.子女信息维护。5月6日起,所有申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监护人,通过线上方式登录“渝快办”,再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口,选择辖区“酉阳县”,跳转至酉阳县报名系统,在个人服务下点击“个人空间”新增子女,按系统的指引和要求维护子女信息。在线上如实填写子女信息,提交入学申报相关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申请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则不能兼报公办学校。不按学区划分选择学校申报或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审核不通过,影响入学,后果自负。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对于申报材料不全的,学校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进行补正。不能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必须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
2.正式网上报名。5月28日—6月4日,监护人在“渝快办”上,点击“幼升小在线申报”或“小升初在线申报”——选择就读区县(酉阳县)——选择“子女”——选择学校性质(公办或民办)——选择报名类型——查看申报须知——选择情形引导——选择学校——表单填写——提交材料——提交申报——查看申报。当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在“渝快办”上,个人空间“我的申请”里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
3.线下入学申报。5月28日—6月4日,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对应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二)报名类型及需提供的材料
1.第一类(“三对口”类)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或贷款合同)。
(3)实际居住材料。
2.第二类(有户籍无产权房类)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实际居住材料。
3.第三类(有产权房无户籍类)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或贷款合同)。
(3)实际居住材料。
4.第四类(随迁子女类)
(1)县城及龙潭镇片区
①有居住证类: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和居住证。
②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类: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和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住所是酉阳县、登记状态是有效期内)。
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类(无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用人单位购买社保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材料、工资流水(不少于6个月);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不少于6个月)。
(2)其他乡镇片区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无居住证的提供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
5.第五类(政策性优待对象类)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现役军人,提供由县人武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缴费发票、证照、合同等各类佐证材料计算时间至2026年5月31日止,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医学出生证明。监护人根据孩子所属入学类别,一次性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