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委要求不再为遗失毕业证书的学生补办毕业证书。可以为遗失毕业证书的学生提供学历证明,义务教育阶段学历证明由学生毕业学校核查学生毕业档案后据实提供。
办理学籍证明、学历证明确认的具体流程:
毕业生(学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去原毕业学校(所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或学历证明。毕业学校核实并由学校出具“在校就读(并毕业)证明”,学生持该证明和县教委盖章的“普通高中学历证明”到市教委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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