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自查自评报告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等要求,我县对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了全面自查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酉阳自治县地处渝、鄂、湘、黔四省(市)结合部,幅员面积5173平方公里,总人口86万,有2200多年建县史,是重庆市幅员面积最大、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县,是全国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并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是全国著名的摆手舞之乡、气候旅游县和红色根据地,有着悠久的人文历史和深厚的教育底蕴,尊师重教氛围历来浓厚。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按照“抓教育就是抓未来”发展理念,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持续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师资建设,扎实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不断提升。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18所(未含1所特殊教育学校及48所50人以下教学点),其中小学84所、初中34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76125人,其中小学46027人、初中30098人,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为100%。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岗专任教师6088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3689人、初中专任教师2399人。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按照《评估办法》要求,全县“校校达标”学校99所,占比83.90%。其中7项指标均达标学校96所,6项指标达标、余项不低于国家标准值85%要求达标学校3所。
1.指标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我县小学达标84所,达标率100%;初中达标29所,达到国家标准值85%的2所,达标率91.18%。
自评结论:不达标,需整改后达标。
2.指标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我县小学达标84所,达标率100%;初中达标34所,达标率100%。
自评结论:达标。
3.指标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我县小学达标84所,达标率100%;初中达标34所,达标率100%。
自评结论:达标。
4.指标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我县小学达标79所,达标率94.05%;初中达标27所,达到国家标准值85%的2所,达标率85.29%。
自评结论:不达标,需整改后达标。
5.指标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我县小学达标76所,达到国家标准值85%的3所,达标率94.05%;初中达标27所,达标率79.41%。
自评结论:不达标,需整改后达标。
6.指标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我县小学达标81所,达到国家标准值85%的2所,达标率98.81%;初中达标21所,达到国家标准值85%的4所,达标率73.53%。
自评结论:不达标,需整改后达标。
7.指标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我县小学达标82所,达到国家标准值85%的1所,达标率98.81%;初中达标31所,达到国家标准值85%的2所,达标率97.06%。
自评结论:不达标,需整改后达标。
(二)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均衡情况。对照《评估办法》,我县校际均衡2项指标差异系数不达标,需化解后达标。其中,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校际差异系数为0.573,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校际差异系数为0.567;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校际差异系数为0.679,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校际差异系数为0.538,其余项目指标差异系数均达标。小学综合差异系数0.476,初中综合差异系数0.413。
自评结论:化解后达标。
(三)县政府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对照《评估办法》中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我县11项指标达标,4项指标不达标,需通过整改后达标。
1.指标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我县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及未来学位需求预测,科学编制并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桃花源新城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启动桃花源新城初中、小学等教育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民族小学、酉州中学、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同时,实施龙潭镇渤海小学、五福镇中心小学校、南腰界镇南龙小学等校舍改扩建工程,着力解决校舍达标短板问题。
自评结论:达标。
2.指标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我县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重庆市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做到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按照重庆市委编办有关文件要求统一核定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按照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发放,小学、初中寄宿生公用经费300元/生/年;各学校功能室、实验室、教学仪器、图书等均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市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统一配备。
自评结论:达标。
3.指标三: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2016年及以前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应符合要求,在保证音乐、美术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不限制单间教室面积。最大班额低于3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不低于本校普通教室面积)。
我县2016年及之前建成投用的小学124所、初中34所,其中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与间数达标的小学118所、初中30所;2016年之后建成投用的小学6所、初中1所,其中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和间数均达标的小学4所、初中1所。此项有8所小学、4所初中不达标。
自评结论:化解后达标。
4.指标四: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对于一个独立代码、一个独立法人,但有多个校区的“学校”,以独立校区为统计单位;对于2010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50%的学校,其学校规模按小学、初中均不超过24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3000人评估)。
我县民族小学、酉州小学、实验小学、桃花源小学等4所小学和酉州中学、实验中学、渤海中学等3所初中均超规模。目前,正在加大学校规划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桃花源新城初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新增学位化解大校额问题。
自评结论:化解后达标。
5.指标五: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我县超过45人的小学班级387个、超过50人的初中班级182个。将通过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增加义务教育学位、集团内部调控、学区就近学位调剂等方式予以化解。
自评结论:化解后达标。
6.指标六: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我县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学生数3044人,公用经费733.09万元。
自评结论:达标。
7.指标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7000元。
我县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为513.8万元,特殊教育学生数为734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为7000元。
自评结论:达标。
8.指标八: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147240元,本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143382元。
自评结论:达标。
9.指标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我县义务教育专任教师6088人,完成360学时培训的教师6088人,教师培训完成率100%。
自评结论:达标。
10.指标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为5588名,其中高级教师岗位545名、一级教师岗位2477名、二级教师岗位2515名。县教委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实施“县管校聘”改革。
自评结论:达标。
11.指标十一: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我县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1059名,上一年度交流轮岗教师397名,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为37.39%;交流轮岗的骨干教师111名,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比例为27.96%。
自评结论:达标。
12.指标十二: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我县在岗专任教师6088人,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6054人,占比99.44%。按照国家、市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教师队伍建设,严格专任教师管理,严把新教师入口关,定期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
自评结论:整改后达标。
13.指标十三: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我县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100%。
自评结论:达标。
14.指标十四: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我县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指标到校录取2712人,占比64.57%。其中农村学校指标到校录取1761人,占分配名额总数的64.93%。
自评结论:达标。
15.指标十五: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我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1151人,在公办学校就读1137人,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0人,合计1137人,占比98.78%。
自评结论:达标。
(四)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情况
1.指标一: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我县初中毕业生数为11504人,三年前初中在校生数为11485人,流入学生数919人,死亡学生数为7人,流出学生数为881人,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9.90%。
自评结论:达标。
2.指标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我县残疾儿童少年为738人,入学738人,入学率为100%。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79人,占比10.70%。
自评结论:达标。
3.指标三: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我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立章程152所、民办学校建立章程 14所,占比100%,实现“一校一章程”。全面应用国家和重庆市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和学习空间。全县各校园千兆网络全覆盖、班级多媒体全覆盖。
自评结论:达标。
4.指标四: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总额8663.31万元,其中安排教师培训经费584.97万元,占比6.75%。
自评结论:达标。
5.指标五: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我县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对全县教师进行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全县中小学教师均能熟练、科学、合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教学,基础教育精品课等活动成绩较为突出,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自评结论:达标。
6.指标六: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我县学校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酉阳教基〔2024〕18号)、《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推进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酉委教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序列化推进德育工作。
自评结论:达标。
7.指标七: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我县学校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通知》(酉阳教基〔2025〕1号)等要求,开足课程、开齐课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有序,综合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
自评结论:达标。
8.指标八:无过重课业负担。
我县出台《酉阳自治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酉阳委办发〔2022〕29号)等文件,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落实作业校内公示制度,规范课后服务管理。
自评结论:达标。
9.指标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我县在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4个科目中,4个科目学生学业水平未达到Ⅲ级以上。四、八年级语文Ⅲ级以上占比分别为39.2%和41.9%;四、八年级英语Ⅲ级以上占比分别为39.8%和33.1%;四、八年级音乐Ⅲ级以上占比分别为32.1%和23.6%;四、八年级美术Ⅲ级以上占比分别为38.4%和22.2%。四、八年级语文校际差异率分别为0.147和0.132;四、八年级英语校际差异率分别为0.16和0.186;四、八年级音乐校际差异率分别为0.197和0.132;四、八年级美术校际差异率分别为0.199和0.156。
自评结论:整改后达标。
(五)社会认可度调查情况
待接受市教育评估院调查。
(六)“一票否决”指标情况
我县不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等“一票否决”的情况。
自评结论:达标。
三、推进措施与工作成效
(一)聚焦统筹组织,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组织运行机制。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等适时研究部署教育工作,强化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与监督保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规划、经费、人才、资源优先安排。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建工作专班,先后出台《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2025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突出短板、对策措施及任务分解清单》,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推进。二是优化教育治理体系。优化明确学校管理层级,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双减”工作和招生收费治理,推进教育数字化和教、研、训一体化改革,出台《教育高质量发展七项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将集团化办学列入全县“15大专项行动”和“六大攻坚战”重点任务一体谋划推进,“双减”工作经验被教育部刊介5次,集团化办学获中国教育报专题报道、市教委微信公众号刊介。将教育领域作为县级层面每年表彰、宣传的重点,实现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深化“校园餐”和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整治,着力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有力推动教育治理体系规范化、现代化。三是健全督导评价机制。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工作室三级督导网络,设立县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定期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指标监测,有效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常态化开展部门及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督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与综合督导,实施学校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引导学校规范办学、提升质量、彰显特色。
(二)聚焦资源配置,夯实基础保障。一是优化资源配置。结合人口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新形势,科学编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桃花源新城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加快推进桃花源新城初中、小学等教育资源布局,有序推进龙潭等重点集镇教育布局优化。目前,桃花源新城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开启,“两小一初”项目已开工建设;龙潭教育优化取得可感可及成效,“两初一小”等学校布局调整顺利完成;其余乡镇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稳妥推进,五福镇中心小学校、南腰界镇南龙小学等校舍项目即将完工。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中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022年161002.62万元;2023年161207.82万元,增长0.13%;2024年162002.74万元,增长0.49%;2025年162194.58万元,增长0.12%。在校学生人数平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5228.86元,上年为14552.32元,人均增长676.54元,增长率4.65%。三是夯实队伍建设。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并确保落实。全面落实“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师资配置持续优化。2023年以来,新招聘义务教育教师320名,评选认定县级骨干教师1325名,交流轮岗教师2423人,获县委、县政府表彰150人。
(三)聚焦公平均衡,补齐短板弱项。一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就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简化流程,确保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就读公办为主”。2025年,全县共有1151名随迁子女,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1137人,随迁子女入学率、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分别达100%和98.78%。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相结合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入学安置率达100%。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常态开展心理疏导、学业帮扶、生活照护,建立亲情电话室467间,开展爱心活动524场次,结对帮扶2100余人,累计捐赠现金2.3万元、衣物文具等8800余件。二是落实学生资助帮扶政策。近三年,累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354322人次20015万元。2023—2025年,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共计14880万元,惠及广大农村学生。三是改善办学条件。三年来,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投入资金40520.31万元。其中投入32320.31万元,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1个,新建校舍建筑面积73175.92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73845.44平方米;教育装备累计投入8200余万元,用于购置课桌2.28万张、课凳2.45万根、黑板132张,配备“班班通”设备702套、教学计算机4077台、音乐器材115批、美术器材111批、篮球架80副、乒乓台414张、小学科学实验器材206套、图书12.14万册,建设标准化录播室10间、心理咨询室10间等,有效提升教育装备与信息化水平。
(四)聚焦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一是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实施“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成功打造国防教育示范校等国家级特色学校26所,培育“红色文化”“土家文化”等特色品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美育课程,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打造“红岩铸魂”思政研学精品线路,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持续推进“酉润书香”工程,营造浓厚阅读氛围,“典耀中华·酉见书香”活动4次亮相中国教育电视台。二是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出台推进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深化“大思政课”建设,打造育人品牌。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建设校内外实践基地。健全落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机制,扎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优化作业设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坚持“健康第一”理念,高质量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篮球赛、校园足球联赛和运动会等活动,学生团队在全市校园足球、体育大课间、艺术展演等赛事中获佳绩。学生获评“全国新时代好少年”“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各1人,2名学生先后获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冠军并代表重庆参加全国总决赛获佳绩。三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集团化办学暨教共体建设,以及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和教育部对口协同、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帮扶机制,有效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发展,实现义务教育扩优提质。同时,大力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与数字资源开发,强化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常态化应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薄弱学校辐射,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数字化赋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当前,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资源配置指标仍有差距,个别学校在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方面存在短板,与标准要求尚有距离。二是校际发展水平仍不够均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择校热”现象在部分区域依然存在。三是教育内涵发展有待深化,部分学校特色化办学不够鲜明,教育教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学生核心素养培养需要持续加强。四是大校额问题需要加快化解,个别学校规模偏大,需进一步优化布局,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果,加快推进桃花源新城学校项目建设。
五、整改措施与努力方向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县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出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攻坚实施方案》,精准施策,全力攻坚,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持续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将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快实施学校布局优化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工程,补齐部分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体育运动场馆等硬件短板。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内涵发展水平。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健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全面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符合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评估,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过程性督导和专项检查。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乡镇(街道)、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指标持续达标、稳步提升。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各方合力。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