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酉阳自治县2023年县外在编教师申请回酉任教
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吸引县外在编教师回酉工作,着力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打造西部教育强县,特面向县外在编教师公开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编制管理与学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与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酉阳籍或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在酉阳长期工作、生活的县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且2023年7月1日前书面向县教委申请回酉的人员。
三、选聘名额及单位
本次共计选聘教师18名。根据申请回酉人员学段及人数分布情况,幼儿园选聘教师2名、小学选聘教师6名、中学选聘教师10名。若某学段参考人数不足选聘指标,由此产生的缺额调剂到报名人数最多的学段。
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现工作单位及当地教育、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同意调出。
(二)报考岗位规定
现任教学前教育的人员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现任教小学、特殊教育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现任教中学、中职的人员只能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三)学历及执(职)业资格规定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应为专科及以上,取得学前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应为专科及以上,取得小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学历应为本科及以上,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近3年曾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2023年8月9日—10日,申请回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教委人事科参加资格审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征求调出方意见
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酉阳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人员调动审批表),到调出方有关部门征询意见。调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均同意调出后方可参加选聘考试。申请人须于2023年8月17日前将人员调动审批表交县教委人事科。
(三)考试
选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分值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
笔试地点:酉阳自治县民族小学校。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
按照各类别、各学段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笔试成绩高低1:1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全日制学历层次、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教龄顺序高(多)者确定拟选聘人员。2023年8月19日,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县教委底楼公示栏张榜公布。
(五)考察
2023年8月20日—23日前,由县教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到申请人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及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察(特殊情况可委托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选择聘用学校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为序“选岗”,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全日制学历层次、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教龄顺序高(多)者优先选岗。
选岗时间:暂定2023年8月25日。
选岗地点:酉阳自治县教委11楼会议室。
(七)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酉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引进;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引进。
七、其他
本公告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酉阳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