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
2020年春季开学在即,为了加强开学期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人群集中,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关注焦点,是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安排部署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履职尽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好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严格规范经营模式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自主经营模式,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需经请示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
(二)坚持按制度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应当建立“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副园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以及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食品原料采购与索票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制度、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制度等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还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可参照附件1)。每年对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审查,发现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修改。
2.严格各项制度执行。各级各类学校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时应有书面记录,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在执行陪餐制度时要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对陪餐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演练,确保方案可用和实用,按岗位各司其职。
(三)加强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的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健康、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验收、保管贮存、加工制作、分餐售卖、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1.严格加工经营环节管理。开学前,要对学校超市及食堂库存食品及原辅料进行全面清空处理,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开学后每日要对加工场所、就餐场所和厅堂入口等场所进行消毒,对于人员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达到消毒效果后及时清洗干净,防止因消毒剂残留产生次生事故。要加强对加工场所病媒生物防控,健全防蝇、防鼠、防尘等防控措施,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畅通、墙地面及桌面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工作服装清洁。
2.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每日进行健康检查,提高体温检测频次,动态更新健康档案,严禁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及有其他感冒、外伤、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
3.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和菜品把关。严格执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做到账物相符,防止采购到超保质期和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通过合法途径采购食品及原料,确保超市及食堂的所有食品及原料都要索取食品生产经销商合法生产经营资质证明和送货食品清单,清单内容须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要做到学校经营使用的每样食品及原料来源都清楚且可追溯;严禁加工制作活禽、野生动物和发芽土豆、四季豆、生黄花菜、生食冷食、凉卤菜和隔夜饭等高风险食品。
4.严格加工制作过程管理。学校食堂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食品进行加工制作,把好原料筛选、半成品加工和成品供应等重要环节。接触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及设备材质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做到规范归类和存放,分开使用;加工中检查待加工品无异常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要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残留;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5.加强食堂供餐环节管理。通过分时就餐、分餐配送、分散就餐等方式降低就餐人群密集程度,对供餐过程中食品容器及运输设备进行严格消毒,防止分餐及配送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引导就餐人员同向就餐、避免交谈并缩短就餐时间。
6.强化饮用水安全管理。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采用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在开学集中供餐前要将管道末梢水排净,有自备井和二次供水设备的,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渗漏和有害物质污染,启用时要对井水进行消杀、检测,尤其要加强对洪水和枯水期间饮用水的安全评估。
(四)全面提升“明厨亮灶”建设。继续巩固“明厨亮灶”建设效果,积极推进“视频厨房”向“网络厨房”升级,公开厨房食品加工过程和相关信息,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待全市“阳光餐饮”公共信息平台建成后,统一接入公共信息平台。
三、立即行动,确保开学期间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近期中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立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落细落地落实。
(一)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要结合其它工作会或专题召开一次学校开学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校长、园长要亲自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各自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整改,确保“零”风险隐患开学。
(二)开展一次全覆盖集中培训会。在学校开学前,要组织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超市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的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内容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三)开展一场监督检查。在开学前,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学校食堂、食品超市开展一场全方位的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条件的保持情况,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执行到位,并按《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主任要切实加大对本辖区各类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对有管理责任的村小、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开展全覆盖监管检查。在开学期间,学校要开展常态化检查,将食品安全压力时刻传导到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因今年特殊情况,各上游食品经销商库存食品较多,因此要特别防止新采购过期、感观异常、来路不明、假冒伪劣等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开展一次健康教育活动。要以年级会、班会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做好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要引导广大学生尽量不到校外就餐,拒绝不健康不安全食品,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四、严守法律法规,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带头执行国家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行政执法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要立即不折不扣的整改到位。在开学前和开学期间,县市场监管局、县教委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县教委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参考模板)
2.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实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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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