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1-00128
[ 发文字号 ] 酉阳教委办〔2020〕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18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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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渝财教〔2020〕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函〔2020〕6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2020 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各学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学生为中心、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资金安全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疫情期间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方案,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要求落地落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基本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明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享受对象

一是将2019 年秋季学期已纳入资助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2020年春季学期贫困学生资助对象;二是2020年春季学期需动态调整新增的贫困学生。

三、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兑现准备

(一)持续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各学校(单位)要以家长QQ群、微信群、各类媒体等为载体,进一步做细做实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家庭都知晓教育资助政策。(二)建立贫困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台帐。各校(单位)要及时摸排掌握本校(辖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建立台账跟踪,制定资助措施,优先兑现资助资金。

(三)做好2020年春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准备。县财政局、县教委近期将参照2019年秋季资助资金拨付情况预拨2020年春季学期资助资金,各学校(单位)要作好资助资金兑现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贫困学生资助资金兑付工作。2020年春季学期需动态调整新增的贫困学生,将根据开学时间相应延后调整资助工作时间。

(四)严禁免收项目先收后退。对2019年秋季学期已经享受免收项目的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严禁先收后退,对动态调的新增贫困学生,涉及符合条件免收的项目,开学时实施免收。

四、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根据《重庆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配合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级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请各学校(单位)认真做好2019年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和迎检准备工作。一是根据2019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在校学生情况,在2019年6月、2019年12月开展应享受未享受核查兜底补兑现的基础上,再一次核查本校贫困学生是否还存在应享受未享受的现象。二是本次核查中“应享受未享受”经查证属实的对象,在2020年3月5日前按资助政策完成兜底补兑现,且将《2019年春季(秋季)贫困学生资助兜底补兑现花名册(2020年3月)》(附件1、附件2)报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明慧,联系电话:13896837611,QQ邮箱:552320687@qq.com)。三是全面做好审计组抽查核实迎检准备相关工作。

附件:1. 2019年春季贫困学生资助兜底补兑现花名册(2020年3月)

2. 2019年秋季贫困学生资助兜底补兑现花名册(2020年3月)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酉阳教委办〔2020〕6 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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