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从事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机构及其他机构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近三年拟申报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名额
(一)申报条件。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9号)文件要求,符合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者,向所在地学校(单位)进行申报。根据渝人社发〔2016〕100号规定,下列情形可免教学水平考评:
1.申报正高级教师,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曾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教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中初级教师,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三等奖及以上。
免考人员需提交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名额及比例。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名额原则上控制在:现学校(单位)重新核岗、滚动晋级(按照各岗位空岗的50%晋升)后高级七档、一级十档空缺岗位1:2的比例范围内。
三、考评内容
(一)上课、说课和评课。上课主要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把握教学重、难点,尊重学生,注重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培养良好学习习惯。说课主要体现在说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及教学理论等。评课主要体现在评教学目标、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课堂教学结构、教学手段、教学效率等。
(二)能力、效果和影响。能力主要考察申报者说课、上课、评课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效果主要考察申报者所教学生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形成和健全的人格塑造情况以及学业成绩情况。影响主要考察申报者的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风格在学校教师中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影响。
四、考评重点
(一)学校专任教师。以上课为侧重点,综合考察其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影响。其中:上课占50%、说课占30%、评课占20%。
(二)教研机构研究人员。以评课为侧重点,综合考察其说课、上课实践能力、效果及影响。其中:评课占50﹪、说课占30﹪、上课占20﹪。
五、考评组织
(一)建立考评小组。县教委分学科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高级教师申报者进行考评。各学校(单位)组建考评小组,负责对一级教师、二级教师申报者进行考评。
(二)考评小组专家构成。各考评小组由有关领导和同行专家组成,以同行专家为主。县教委学科考评小组由3-5人组成,学校(单位)考评小组由5-9人组成。
六、考评等次
教学水平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职称教学水平考评三年有效期至第三年12月31日。教学水平考评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5%。
七、考评方法
(一)考评小组通过听说课、听上课、听评课,对申报者教学能力进行评价。
(二)对教学(教研)效果的考评可由考评小组通过学校(单位)召开学生(教师、教研员)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教学档案等方式进行。
(三)对教学(教研)影响的考评可通过召开校内同行教师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八、考评程序
(一)本人申报。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者,向所在学校(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二)单位推荐。所在学校(单位)根据岗位限额及申报者的一贯表现,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推荐。
(三)组织考评。考评小组按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考评,并写出考评报告。考评结果按层级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九、考评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
1.申报时间。
申请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的单位,已行文通知;申请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的,于7月31日前报县教委考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607室)。
2.提交材料。
(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免考申报表》(附件2);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免考申报名册》(附件3)。
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由各学校(单位)按要求组织认定。
(二)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
1.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学校(单位)于7月31日前,向县教委考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607室)提交以下材料并报表册电子件。
(1)课堂教学实录。要求:视频时长一课时,MP4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024*768, 3.0U盘拷贝,优盘上贴标签,标注姓名,学科,年级及教学课题;
(2)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及教学影响综合考察推荐材料。要求:须在学校(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送,材料上报3份,考察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附件4);
(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附件5)。
2.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由各学校(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于7月10日前报县教委人事科备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统一组织实施。8月28日前完成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的纸质件和电子件报县教委人事科备案。未备案的单位不能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十、相关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成立以县人社局、县教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县人社局专技科、县教委组织人事科、县教科所、县教师进修校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由县教委分管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专技科、县教委组织人事科统筹组建若干学科组具体开展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各校(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统筹组建若干学科组具体开展本单位教学水平考评工作。
(三)各校(单位)务必严肃纪律,严格程序,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凡平时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一贯较差者不得参加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未按要求进行教学水平考评的单位,不得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附件:1.一级教师说课、上课、评课相关要求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名册
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
5.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
6.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评分表(学校教师)
7.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评分表(教研员)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一级教师说课、上课、评课相关要求
一、说课要求
说课是教师在备课基础上对要教某节课的教学设计及其理论依据所作的口头说明。
(一)说课的内容要求
1.说教材。即说明本课教学内容在教材中的地位与作用,说明本课确定的教学目的及其教学重点、难点等,体现说课者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
2.说教学方法(包括教法和学法)。主要说明本课设计教法和指导学法要点及其优越性,说明在教学中如何操作实施、指导运用、其预期效果等等。
3.说教学过程。主要介绍本课时安排与教学程序,各教学环节的衔接、组合,以及课堂重要提问与操作要点等等。这是说课的重要内容,最集中体现说课者的教育思想及教学能力。
4.说板书设计。包括板书在教学过程中的展开程序,板书与教学内容的关系等等,从中展示说课者的教学思路及教学技巧。
(二)说课的语言要求
说课者要使用独白语言和教学语言。
1.独白语言,要做到语言简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讲述自然生动,切忌念稿或背稿。
2.教学语言,即暂把听众(评审专家及有关领导)当学生,仿用课堂教学语言。主要在说明教学过程或教学方法时使用。如说明课堂导语、结束语、课堂提问或答问举例、语文、英语等学科朗读课文示范等等。使用教学语言表情达意生动形象,能真实再现说课者课堂教学情景,利于听者了解说课者处理教材和课堂调控能力,领略其课堂教学艺术水平。
二、上课要求
(一)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教材(课型)特点和学生实际,提出的课堂教学目标全面恰当。
(二)教学重、难点确定科学,教学度、量安排合理。
(三)尊重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教学,注重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师生民主平等,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四)教师致力于导,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精讲得当,适时点拨,潜移默化地融进思想教育。
(五)正确传授知识,指导学习方法,注意迁移应用,激发学生求知欲、好奇心,培养学生兴趣、意志等心理品质及良好习惯,着力开发学生思维、想象及创造力。
(六)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合作探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课堂留有较多时间,让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动笔,积极参与学科能力训练与实践活动,着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七)课堂调控得当,教学反馈与矫正及时充分,当堂训练成效显著或正确率高。
(八)课堂气氛热烈活跃,教学信息多向交流,各类学生学有所得,达到预定教学目标要求。
(九)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合理使用教具及信息技术教学手段,力求教学方法最优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
(十)教师教态自然,教学用普通话,语言规范,板书工整,创意新,具有教学机智,教学应变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扎实。
三、评课要求
(一)评教学目标,看制定教学目标是否准确合理。主要看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确定的教学目标,是否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有清晰明确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方面的显性目标,又有随机渗透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隐性目标),是否切合学生实际,促进学生学科能力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评师生的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看是否实现“主导” 和“主体”的最佳结合,是否体现学生是课堂学习和个性发展的主体,体现师生协调一致,思维定向,心理同步,形成教与学的共振、合力。
(三)评课堂教学结构,看是否形成多通道、多层面、多向性信息交流。看是否在教师主导作用下,在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课堂教学形成同桌互助、小组合作、全班共学的动态组合、立体交叉网络结构,呈现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多通道、多层面、多向性信息交流。
(四)评课堂气氛,看是否紧张而和谐,严肃而热烈。看课堂教学是否实现师生之间民主平等,合作教学,学生之间愉快和谐,既有大量的信息交流,又有充分的情感交流,努力营造紧张而和谐,严肃而热烈的课堂氛围。
(五)评教学反馈,看是否适时反馈,有效调控。看教师是否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现状,注意调整学习内容,纠正学生的学习偏差,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提高学习效率,达到预期目标。
(六)评教师(课堂)基本功,主要看是否做到教态自然,语言规范,板书工整,具有教育机智和应变能力,特别是注意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附件2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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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所属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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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专业技术资格 |
现从事何 专业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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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免考学科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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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水平 免考理由 |
符合渝人社发〔2016〕100号文件规定的哪一项(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区县教委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考评小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3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名册 学校(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工作单位 |
现任行 政职务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免考学科 |
免考理由 |
审定结果 |
联系电话 | ||
注:1. 用Excel格式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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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子件请传至邮箱:28440700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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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
申报人 |
申报 学科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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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人员 类别 (√) |
学校教师( ) 教研员( )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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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 意见 |
(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影响三方面情况,可另附材料) (盖章) 年 月 日 | |||||||||||||
现场 考评 |
上课 |
说课 |
评课 |
总分 | ||||||||||
考评 小组 意见 |
(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影响三方面综合结论) | |||||||||||||
综合考评等级 |
考评小组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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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5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 学校(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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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工作单位 |
现任行 政职务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人员类别 |
申报情况 |
综合考评等级 |
联系电话 |
|||||
学校教师 |
教研员 |
学科 |
年级 |
教材版本 |
教学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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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用Excel格式填报; 2. 人员类别在“学校教师”或“教研员”栏打“√”; 3.电子件请传至邮箱:284407006 @qq.com |
附件6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评分表(学校教师)
考评内容 |
考 评 标 准 |
得分 |
等级 |
上课 (50分) |
1.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41-5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31-40分) 3.不符合规定的上课的基本要求(0-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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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 (30分) |
1.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21-3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11-20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说课的基本要求(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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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课 (20分) |
1.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15-2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8-14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评课的基本要求(0-7分) |
||
总 分 |
考评等级:优秀(90分-100分),合格(71分-89分),不合格(70分及以下)。
附件7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评分表(教研员)
考评内容 |
考 评 标 准 |
得分 |
等级 |
上课 (20分) |
1.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15-2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上课要求(8-14分) 3.不符合规定的上课的基本要求(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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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 (30分) |
1.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21-3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说课要求(11-20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说课的基本要求(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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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课 (50分) |
1.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41-50分) 2.基本符合规定的评课要求(31-40分) 3.不符合规定的评课的基本要求(0-30分) |
||
总 分 |
考评等级:优秀(90分-100分),合格(71分-89分),不合格(70分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