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县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7.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8.统筹管理民办教育、社区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监管的责任。
9.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内审监督工作。负责教育资助的管理。监督检查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指导所属学校后勤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10.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含学前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事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
11.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含学前教育)、大学中专招生工作。承担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学校后勤服务改革工作。
14.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等工作。
15.负责贫困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等工作。
16.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和合作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业务上受重庆市教委的管理和指导,县教委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党群工作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体卫艺教育科、规划建设科、安全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督导科。下辖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教育考试中心、教育系统档案管理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和从事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发展的督导与评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20701.91万元,支出总计220701.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8.02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教师调整增资和部分上年结转资金在2023年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89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6.46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教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标准调整、课后延时服务费2022年半年列入收入,2023年全年列入收入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444.59万元,占94.70%;事业收入5370.74万元,占2.4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079.24万元,占2.8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807.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1651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03.62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教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标准调整、课后延时服务费2022年半年列入支出,2023年全年列入收入等。其中:基本支出174601.79万元,占80.64%;项目支出41915.83万元,占19.3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8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5.60万元,下降13.19%,主要原因是课后延时服务和事业收入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444.5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3.10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教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标准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38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4.78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教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标准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2.86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生均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未支出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38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4.78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教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工资标准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2.86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生均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未支出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出,结转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列报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9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44万元,增长3510.86%,主要原因是非公党组织经费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资金。
(2)教育支出160171.00万元,占78.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24.76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生均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未支出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170.22万元,占1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3.09万元,增长9.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教育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缴费增加和年中追加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等。
(4)卫生健康支出9032.87万元,占4.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6.67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教育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缴费增加等。
(5)农林水支出440.40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50万元,增长1478.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驻村工作队人员经费和江北对口协同发展资金等。
(6)住房保障支出8502.76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47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教育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缴费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60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84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5.36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了2021年教师超额绩效、教师人员结构发生变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175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5.37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部分生均公用经费结转至下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67万元,下降96.41%,上年度安排新建学校新征地社会保障缴费和耕地开垦费、酉三中征地资金,本年仅有少年宫经费和彩票公益金。本年支出6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67万元,下降96.41%,上年度安排新建学校新征地社会保障缴费和耕地开垦费、酉三中征地资金,本年仅有少年宫经费和彩票公益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62万元,下降65.14%,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73万元,下降60.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部门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4万元,增长60.43%,主要原因是教育使用的公务用车年限均较长,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0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继续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8.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市县)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学习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97万元,下降78.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33万元,下降72.3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706批次57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5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0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召开集中会议次数减少导致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6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43万元,增长39.68%,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19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未实现支付的费用在本年实现支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2.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6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7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整体目标和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1875.88万元。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