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李溪镇小博士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小博士幼儿园:
你园递交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小博士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书》等相应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市、县有关规定,通过资料审核和询问核实,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园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郑彩霞变更为陈朝晖(身份证号码:5135**********8573)。今后,你园名称不变,办学地址仍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鹅池村一组,办园性质仍为民办,办园属性仍为“非营利性”法人属性,办园层次内容仍为学前教育,招生对象为3–6岁内适龄儿童,办园规模为6个班,在园幼儿控制在200人左右,陈朝晖同志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接此批复后,你园应及时到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今后的办园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市、县有关规定开展保教保育活动,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持续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批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