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腴地乡高庄春苗幼儿园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腴地乡高庄春苗幼儿园:
你园提交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腴地乡高庄春苗幼儿园终止办学申请书》等系列材料已收悉。
经查,你园于2002年3月经我委审批正式设立。2024年8月20日,你园召开董事会会议,专题研究了终止办学行为相关事宜;2026年6月5日,你园成立清算小组,自行组织资产清算。根据清算结果,你园无诉讼争议和债权纠纷,无拖欠教职工工资,无社会债务。2025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已为你园出具清税证明(酉阳税税企清〔2025〕6993号),证明你园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你园符合终止办学条件,同意你园终止办学,我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编号:150024200000298)及你园印章自此失效。
你园接此批复后,应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印章交回县教委职成教科,并持本批复及时到县民政局、开户银行等单位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及银行账户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