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交通发〔2026〕43号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安委办关于报送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的函》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内部科室职责划分,现将酉阳县交通运输委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报告如下:
一、安全科
(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提级管控工作总体协调、督促检查、应急值守及重大隐患督办。
(二)工作任务
1.机制协调与督导:完善委内提级管控工作机制,假期期间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
2.应急值守:加强假期应急值守安排,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
3.重大隐患督办:督促建立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危险源台账,抽查各单位提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措施落实不力的重大隐患实施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指导委属各主管机构或科室督促存在未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的企业原则上落实停工、停产、停运等措施,确需开展作业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派专人现场盯守。
4.追责问责:参与或组织对因提级管控措施落实不力而引发重大险情或事故的责任倒查与追责问责工作。
二、运输科
(一)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两客一危”(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领域的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台账与动态监控:牵头组织区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县“两客一危”车辆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台账,明确对应企业、车辆、责任人。督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在节假日期间每日通过“渝运安”系统,对省际市际包车、长途客运班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排查。
2.落实管控措施:督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排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车企业,将其包车牌核发全部转为人工审核;对动态监控不在线但仍在运营的“两客一危”车辆,立即依法采取停运措施。
3.监督企业履职:指导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督促相关运输企业落实负责人假期在岗带班、通过动态监控系统清零隐患等要求;监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落实长途运输路线风险识别、驾押人员资质核查及“双押双驾”等要求。
4.电子运单核查:督促道路事务中心在节假日期间每日通过电子运单系统对通行高速公路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排查,对未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或动态监控不在线的车辆,立即依法采取停运措施。
三、养护科
(一)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高风险路段和桥隧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1.督促专人值守:督促指导普通国道重点路段公路管理机构,对高风险路段、边坡、桥隧重大涉灾隐患点安排专人现场盯守或通过视频、无人机等方式值守。
2.落实提级响应:在接到黄色、橙色气象预警时,督促普通国道重点路段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假期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细化措施》(交安委〔2025〕3号)及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灾害天气主动防御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级响应,落实相应的预警“叫应”、交通管控、力量预置、告警阻拦、应对处置等措施。
四、港航铁路民航科
(一)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地方管辖水域的水上客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船舶过闸等领域的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水上客船监管:指导港航海事中心督促企业对拟投入运营的客运船舶开展全覆盖自查,禁止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船舶投入运营;落实负责人值班、增配夜航值班人员、对客流量大航线安排专人现场监管或实施监控等措施。遇大风蓝色预警时,指导区港航海事中心督促企业按黄色预警级别落实船舶停航、旅客疏导等“叫应”措施。
2.港口动火作业监管:指导港航海事中心督促企业原则上暂停特级动火作业,并落实一级、二级动火作业一律提级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作业期间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全程监管。
3.船舶作业监管:指导港航海事中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禁止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在港口水域明火作业,加强对其他危险货物船舶明火作业的现场管控监督。
4.船舶过闸作业监管:指导港航海事中心督促企业对客运船舶和危险品船舶过闸作业实施专人盯守、安全监护。
5.危大工程监管:督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暂停9人以上超危大工程施工,落实项目负责人在岗值班、加密巡查、专职人员全程管控等要求。
6.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罐区、集装箱堆场监管:指导港航海事中心督促企业假期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在假期期间加密巡查,企业负责人在岗值班。
7.内浮顶储罐浮盘落底作业监管:指导港航海事中心督促企业原则上暂停作业,确需作业的,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手续,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
五、建管科
(一)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危大工程及涉路施工的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危大工程监管:督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暂停9人以上超危大工程施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值班值守,以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办管理人员加密巡查、专职安全员等技术监理人员全程管控等要求。
2.涉路施工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原则上暂停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涉路施工作业,并报告直接监管部门。对确需连续施工的,督促其制定并报批专项方案,并落实建设、监理单位现场巡查,施工方增派人员全程管控,避开高峰作业等要求。
附件:酉阳县交通运输委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