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为切实抓好2025年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现将《酉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酉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5年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根据《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酉阳人社发〔2023〕116号)和《关于下达酉阳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农业农村板块)投资计划分配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4〕381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在39个乡镇(街道)开发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4000个,按照农村公路实现100%列养的原则,综合2024年年末各乡镇(街道)管养的农村公路里程与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的占比,对各乡镇(街道)分配开发的数量(具体岗位开发计划见附件1)。
通过开发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补齐全县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投入不足的短板,实现列养率100%,保持农村公路良好通行状态,扎实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逐步提升农村公路管养、通行水平,积极开展“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二、选聘对象
护路员公益性岗位选聘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通过市场渠道就业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优先选聘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下列对象不得以护路员(养护工)公益性岗位进行选聘:
1.已安排在生态护林员岗位、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鲁渝协作资金公益性岗位和其他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
2.在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登记备案的村级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
3.个体工商户雇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等自主创业人员,在各类企业、单位已就业人员;
4.失信人员;
5.退休人员;
6.已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
三、开发原则
(一)护路员公益性岗位,按照县级统筹资金,乡镇(街道)开发岗位,村(社)管理使用的原则进行。
(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合理有序开发岗位。
(三)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严禁一人多岗、冒名顶岗、挂空岗等情况发生。
四、岗位职责
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性质为非全日制,岗位职责主要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相关工作,如:道路保洁、疏浚水沟、清除长草、清理零星塌方、汛期巡查、管护公路设施等。
五、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资金来源为2025年提前下达的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全县全年总资金2400万元。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六、工作程序
(一)制定选聘方案。各乡镇(街道)收到本实施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选聘方案,并报县交通运输委备案。选聘方案主要包括聘用单位的名称,聘用岗位名称、要求、数量,聘用对象资格条件,报名方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所需提交的材料,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及公示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对象范围)等。并将聘用信息在人口聚集地公开张贴或网上发布。
(二)招聘及协议签订。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招聘条件及时组织招聘。招聘结束并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集体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拟聘岗位、责任路段、联系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将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报县交委备案。
由村委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一式三份,村委会、聘用人员各执一份,报乡镇乡村振兴办备案一份。合同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劳务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对聘用人员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新增和停用人员名单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县交通运输委备案,并及时签订或解除劳务协议。
(三)发放岗位补贴。各乡镇(街道)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补贴资金申报表及明细表(附件3、4)报县交通运输委汇总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财务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聘用人员个人账户。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内部监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酉阳自治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在岗期间的日常考勤考核监管,分级建立岗位管理台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杜绝“一人多岗、顶岗代岗”现象,务必做到“人岗相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核实举报情况。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交通运输委要按照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除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外,原则上不得将补助资金转到非补助人员个人账户代发、代支,非特殊情况不使用现金形式发放。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落实发放公开公示制度,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加强业务监管。按照“业务归口原则”,县交通运输委指导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部门业务领域公益性岗位特点、辖区公共管理服务需求,合理设置岗位数量、聘用条件、劳动报酬、用工性质、管理制度等。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选人用人,开展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要建立本部门业务领域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岗位性质、聘用(退出)时间等实名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加强统筹监管。根据实名登记信息,县交通运输委通过明察暗访、实地督查、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监管,重点核查工作时间灵活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县交通运输委承担行业监管职责,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信息员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负总责,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信息员公益性岗位使用负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酉阳自治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和辖区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督促指导公益性岗位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人岗相符。
(二)细化管理,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台账,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不胜任该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和更换。
(三)加强联系,确保实效。请各乡镇(街道)从事护路员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工作人员加入“酉阳县农村养护公益性岗位工作群”(QQ群号),保持人员稳定,便于日常工作开展。
附件:1.酉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开发计
划表
2.酉阳自治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
3.乡镇(街道)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申报表
4.乡镇(街道)2025年 月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
位补贴资金申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