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六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5-08-18       
字号:

尊敬的刘少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庙溪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道路油化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如您建议,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道路是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的关键基础设施,对促进就业增收、保障公共服务、推动社会融入和巩固脱贫成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也是庙溪镇重要交通要道,目前该公路负荷大、群众呼声高,通过油化能有效提升群众安全出行问题,更能促进乡镇间的互联互通,经贸往来。

根据研究论证该项目起于庙溪村安置点,经幼儿园、卫生院,止于新车站,大约2.3公里,宽6-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估算资金270万元,因项目穿集镇属衔接资金管理负面清单,不可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只能通过其他资金渠道解决。

当前,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上级补助与地方财政配套,但受限于资金筹集渠道相对单一、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等客观因素,可用建设资金规模较为有限。针对您提出的庙溪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道路油化需求,我委将支持该项目纳入2026年项目库进行实施,积极对接市交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庙溪镇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争取车购税等专项资金,再根据乡镇申报排序和资金筹集情况适时安排建设计划。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731               

(联系人:康仁毅;联系电话:185807146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