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敦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乡镇安装公用充电桩的建议》(第04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9号)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渝经信文〔2024〕172号)精神,2024年我县由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愉秒充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合作建设,截至2024年底,已全面如期完成市上下达的超(快)充站建设任务,所有乡镇均建有公共充电站,实现了全县乡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全覆盖。其中:麻旺、李溪、可大等33个乡镇建设了快充站,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龙潭、板溪、龚滩、酉水河等6个乡镇(街道)建设了超充站。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市场需求,有序推进乡镇现有公共充电站的改扩建,以进一步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二是督促营运企业做好维护管理,完善服务系统,提升服务质量,以进一步提升用户充电体验。
此答复函已经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