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1(1)

日期: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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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15-2015-T0093

冉卫东

抵押权

500242119001JC00484F00010001

酉阳县丁市镇丁市村1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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