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重庆志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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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重庆志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渝(2023)酉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1312158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志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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