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重庆志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重庆志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渝(2023)酉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131215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志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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