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黄蜀国、田维良、陈永华)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街道城南社区钟南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23-75532804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黄蜀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酉阳县龙潭镇桐岭村4组 |
315房地证2011字第012704号 |
冉爱俊 |
2 |
田维良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酉阳县黑水镇大泉村11组 |
315房地证2010字第01407号 |
田维光 |
3 |
陈永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酉阳县板桥乡板桥村6组 |
315房地证2013字第021029号 |
陈长春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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