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小丽)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现根据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渝0242执恢195号)、执行裁定书(2023渝0242执恢195号之一)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渝(2016)酉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12751号 |
张小丽 |
500242140001GB00068F00010024 |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12号A栋2-1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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