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5-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01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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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规资函〔202535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明素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泔车路失地农民社保问题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土地征收中人员安置对象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并会商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泔车路土地报批工作滞后,没有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撑失地农民保障,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社会保障现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待该地用地单位完善土地报批相关手续后,将及时按相关政策解决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社会保障问题。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81

(联系人:李凯;电话:1360949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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