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D79349P/2025-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01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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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规资函〔202535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玉春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桃花源新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迎农大道(G319公路接待中心至加油站段)项目拐弯处民房,在小坝新城建设征地中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因未支付该户征地补偿安置款,房屋未拆除。目前已与新城管委会对接,按程序办理补偿安置款支付手续优先解决,以便及时拆除该房屋推进国道319扩建工作。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81

(联系人:李凯;电话:1360949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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