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酉阳县摩托车、出租车整治违法行为曝光
3月12日以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针对摩托车无牌证上路行驶、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雨棚,城区出租车随意违停上下客、乱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现象采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现曝光查获的摩托车、出租车违法行为。
两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案例一:
时间:3月17日
地点:龚滩镇乌蓬路段
车牌号:无号牌
违法行为:驾驶无牌机动车且超员载客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9分、罚款400元
案例二:
时间:3月18日
地点:大溪至可大路段
车牌号:湘KKC258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处罚结果:罚款600元
案例三:
时间:3月18日
地点:城区雅蒲泉至百货公司路段
车牌号:渝D9H275
违法行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9分、罚款500元
案例四:
时间:3月18日
地点:铜锣池桥至班竹园路段
车牌号:渝D5J875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处罚结果:罚款500元
案例五:
时间:3月19日
地点:龚滩镇小银村路段
车牌号:渝HFN828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六
时间:3月19日
地点:可大乡集镇至新溪村公路600米
车牌号:闽D6U728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擅自加装遮阳伞或雨棚
处罚结果:罚款530元
案例七:
时间:3月19日
地点:可大乡集镇至新溪村公路600米
车牌号:无号牌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摩托车擅自加装遮阳伞或雨棚
处罚结果:罚款730元
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案例一:
时间:3月15日
地点:城区党校路段
车牌号:渝AD99205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停放上下客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案例二:
时间:3月19日
地点:城区渝都百货路段
车牌号:渝A18T81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停放(斑马线处)上下客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案例三:
时间:3月19日
地点:城区体育馆路段
车牌号:渝AD97318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停放(斑马线处)上下客
处罚结果:罚款100元
据悉,除了对查获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民警还通过组织违法驾驶人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文明出行、安全你我交通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开展教育学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接下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全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予以曝光,请您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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