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胜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强电动车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第07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电动车实施分类管理的问题。酉阳县公安局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采取对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进行赋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对属机动车管理范畴的两、三轮电动摩托车进行登记注册上号牌的措施,强化电动车的管理。
二是对电动车经营主体及用车用人主体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酉阳县公安局已对城区内近三十几家的电动车销售门店逐一上门进行了宣传告知,要求经销商建立“售前有告知、售后有跟进”,后续将进一步联合工商、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到电动车销售门店内进行相关检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纠正违法行为问题。酉阳县公安局通过常态化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工作发现的摩电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相对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根据摩电登记信息,逐一敦促用户或者亲自带领用户到车管所进行注册登记,同时邀请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对电动车违法及事故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
此答复函已经李远强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赵宇斌 联系电话:1592361967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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