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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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韵娜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规范电动车行驶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销售宣传告知。4月中旬,县公安局对辖区30多家摩电销售门店逐一上门进行了宣传告知,要求经销商建立“售前有告知、售后有跟进”制度,对销售的每一台车都必须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并在销售区域醒目位置至少张贴1张对应销售车型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二、坚持落实落责盯防。严格落实“三见面一建档一赋码一警示”(见车主、见使用人、见车辆、建立档案台帐、赋码编号、同步落实一次低速三轮电动车不搭人和低速四轮电动车限2人“面对面”宣传警示)措施。对辖区摩电车持续实施“红黄绿”赋色管理,即无牌无证车辆赋予红色,外地牌照车辆和赋码低速电动车赋予黄色,本地牌照车辆赋予绿色。

三、加强路检路查震慑。根据摩电车出行规律特点,县公安局在城北车站、西山沟路口、土家八千等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增派警力开展大功率摩托车、酒驾醉驾、“一盔一带”、“飙车炸街”等集中整治行动。对工作发现的摩电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相对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摩电登记信息,逐一敦促用户或者亲自带领用户到车管所进行注册登记。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不飙车炫技、不炸街扰民、不扰序乱行”、驾乘摩托车“四句话”、电动自行车上牌、低速车赋码等为主题,深入小区、学校、俱乐部(车友会)、销售点、修理厂进行宣传,在重点整治路段设置固定或流动LED宣传屏滚动宣传,制作宣传资料、海报在摩托车维修点、摩托车销售点、摩托车俱乐部、车友会等摩托车聚集地广泛张贴发放,对重点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宣传敲打,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共同抵制摩托车“炸街”“飙车”扰民的严管治理氛围。

五、持续开展有奖举报。对摩托车“飙车”、“炸街”相关舆情问题的巡查监测,及时收集、核查、整治舆情反映问题,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机动车非法改装、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线索,特别是对路面停放的无牌高架、大功率摩托车等进行有奖举报。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赵宇斌                  电话:1592361967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7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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