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2021年10月27日)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锚定“1234”总体目标,全力打造“酉服务”品牌,运用“酉诉即办”平台,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激发,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酉阳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全方位提升。
二、营造优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畅通市场准入。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健全开办企业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开办企业服务,不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加快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承接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促进市场新陈代谢。(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等)
(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空间。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体系,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三)优化要素供给机制。做好水电气讯等供应保障,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加大“信易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信用融资产品推广力度,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深入实施“巴渝工匠”行动计划和“双千双师”校企交流计划,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有力支撑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四)加强权益保护。及时依法处置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进以“易诉、易审、易解、易达”四大平台和“法智云中心”为核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推行并完善企业送达地址承诺制,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五)创新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鼓励柔性监管,执行“免罚清单”制度,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
(六)严格规范执法。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加快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划分裁量阶次,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
四、营造透明便利的开放环境
(七)提升开放发展能级。深度融入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推进物流配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积极融入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委等)
(八)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责任单位:县商务委等)
(九)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实施重庆英才计划,加大人才培养、引进、推荐力度,建立“双高”人才需求采集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进“双高”人才。健全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举措,完善人才培养支持措施。持续优化“近悦远来”人才生态,构建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分层分类为人才做好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等)
五、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十)规范服务标准。切实推进“渝快办”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便利化、管理规范化。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对接。规范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十一)提升服务质效。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高频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纳税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减环节、缩时间、提效率、降成本。做实“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办事效能由企业和群众评定。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创新举措,开展贯穿全年的“对标专项”行动,依托金融机构、自助终端、“政邮合作”,结合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等推出便民服务应用场景等特色创新服务。落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跨区县通办”等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等)
(十二)强化数字赋能。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通数据联通瓶颈,实现更多应用场景电子化和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建立用户材料证照库,推广用户材料证照重复使用功能。完成余量电子证照模板的创建、电子印章的申领和全面推广使用。按照“渝快办”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部署,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技术手段,通过信息集成和数据自动核验,推出一批无纸化材料申报事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等)
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
(十三)打造诚信政府。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和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因政府换届、领导干部调整等违约毁约。全面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失信风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等)
(十四)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把听取市场主体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作为制定涉企政策的重要程序。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围绕打造“酉服务”品牌,用好“酉诉即办”平台,开展“政务服务 您提我改”活动,设立党群驿站、咨询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处等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依法解决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县司法局等)
(十五)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服务,制定出台《酉阳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形成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定“红线”和“绿线”,营造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统战部等)
(十六)严肃执纪执法。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纳入纠治“四风”重要内容,聚焦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纠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等)
七、强化保障机制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思路、制定方案、推进实施等各环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十八)强化政策落地。县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细化落实改革措施,加强指导服务,推进政策落地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探索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
(十九)强化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建立正向激励体系,加强对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的总结推广。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十)强化考核督查。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改革成效,公开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案例,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
附件:酉阳自治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酉阳自治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
任务清单
序号 |
具体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一、营造优质有序的市场环境 | ||
1 |
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证及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 |
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 |
2 |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衔接机制,优化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 |
3 |
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改革措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并接受社会监督。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4 |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实施改革。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5 |
进一步放宽开办企业所登记条件,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
县市场监管局 |
6 |
提升企业设立登记效率,推行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审查智能化。 |
县市场监管局 |
7 |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免费发放,推出电脑端实名身份认证、手机端开办企业“E企办”,实现“一个终端”全办结。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
8 |
完善跨部门企业身份认证对接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人力社保部门网站、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办理业务。 |
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9 |
提供开办企业寄递服务,实现开办企业全事项“零见面”办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10 |
承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至20天。 |
县市场监管局 |
11 |
加快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重点清理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外资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 |
12 |
健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app功能,提升用户使用便利度。 |
县财政局 |
13 |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加快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和在线信用评价。完善电子卖场交易系统功能,提供反向竞价采购方式。 |
县财政局 |
14 |
依托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强采购人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
县财政局 |
15 |
完善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机制,强化合同管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平稳运行。 |
县财政局 |
16 |
优化采购流程、压减签约等待时间,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 |
县财政局 |
17 |
不定期开展政府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及时、规范。 |
县财政局 |
18 |
强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完毕,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及时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
县财政局 |
19 |
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
县财政局 |
20 |
制定出台政府采购预付款相关制度,推动实现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减轻中标企业资金压力。 |
县财政局 |
21 |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加快推进监管机构、制度规则、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信息管理、监督执法等方面整合统一。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2 |
鼓励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以电子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等,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占用压力。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3 |
加快制定并推行覆盖所有行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改革,促进招标投标行为公平、公正。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4 |
配合修订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并予以公示。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5 |
推进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中标通知书网上推送、合同签订网上办理。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6 |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7 |
压减用水接入时间,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9个工作日。 |
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
28 |
压减用电接入时间,获得用电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县经济信息委 |
29 |
压减用气接入时间,获得用气用户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3个工作日。 |
县经济信息委 |
30 |
推行水电气报装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精简受理材料,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
县经济信息委、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
31 |
通过“渝快办”平台联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
县经济信息委、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
32 |
推动供电可靠性数据分析和过程监控体系建设,加大不停电作业力度和范围,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升至92%以上,实现城市年户均停电时间、频率小于1小时、一次。 |
县经济信息委 |
33 |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发生的任何费用,实现外线工程“零投资”。 |
县市场监管局 |
34 |
开展水电气行业收费检查,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无政策依据的全部予以取消,推动建立水电气行业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 |
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 |
35 |
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将中介机构收费纳入检查重点范围。对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开展检查,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36 |
依法查处水务、液化气充装、交通、中介等行业涉嫌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公布负面典型案例。 |
县市场监管局 |
37 |
清理规范运输服务环节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38 |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续贷续保、担保增信、降低贷款利率等政策措施,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39 |
充实县兴农担保公司资本金,优先为小微企业“首贷户”提供贷款担保。 |
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40 |
加大“信易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信用融资产品推广力度,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41 |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符合国家战略的绿色债、乡村振兴债、“双创”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
县发展改革委、人行酉阳支行、酉阳银保监组 |
42 |
将信用信息查询用于贷前审核、贷中跟踪预警、贷后服务等融资环节,促进银政企信息互联互通。 |
县发展改革委 |
43 |
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全面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建设,完善融资信息供需发布平台,打造金融服务“直通车”。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44 |
配合市级升级“渝快融”功能,持续丰富企业融资主体数据库数据。 |
县经济信息委 |
45 |
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完善贷款标准、优化放贷流程,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服务。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46 |
持续拓展“渝企金服”平台功能,深化普惠金融服务。 |
县经济信息委 |
47 |
强化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
县发展改革委 |
48 |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学时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 |
县人力社保局 |
49 |
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广泛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
县人力社保局 |
50 |
推进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评选及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
县教委 |
51 |
全面做好企业稳岗留工工作,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落实一次性留工补贴、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发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困难员工。 |
县人力社保局 |
52 |
继续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简化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材料,不再将培训计划和合格证书作为要件,加大以工代训政策宣传。 |
县人力社保局 |
53 |
实施家庭服务业、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开展各层级家政、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
县人力社保局 |
54 |
组织开展20项就业援助和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全年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和招聘20场次以上。 |
县人力社保局 |
55 |
全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等建设,发挥创业服务平台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全年力争创建孵化基地或返乡创业园区2个以上。 |
县人力社保局 |
56 |
落实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优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
县人力社保局 |
57 |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确保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效衔接。 |
县医保局 |
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 ||
58 |
构建电子诉讼体系,凡在线提供有效电子资料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网上缴费。 |
县法院 |
59 |
全面推行电子送达,扩大电子送达适用率。 |
县法院 |
60 |
完善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现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全面录入存量企业信息,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 |
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 |
61 |
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
县法院 |
62 |
完善审判管理系统,优化“数智说”平台,提升时间节点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压减数次开庭之间、开庭到作出判决时间之间的间隔时间。 |
县法院 |
63 |
落实生效判决自动生成查询机制,确保当事人申请执行不再需要纸质生效证明。 |
县法院 |
64 |
制定动产执行流程管理规定,推进动产处置执行准备、执行立案、首次拍卖、二次拍卖等各时间节点优化,减少执行耗时。 |
县法院 |
65 |
推行重庆法制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高审判质效。 |
县法院 |
66 |
强化证券期货纠纷典型案例示范引导,建立典型案例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
县法院 |
67 |
对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作出明确、可执行的指引与规定,推动形成实践案例。 |
县法院 |
68 |
大力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细化快速审理案件适用范围,扩大适用快速审理案件的比例,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
县法院 |
69 |
优化破产清算和重整之间的程序转换,合并同类环节,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时间。 |
县法院 |
70 |
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破产管理人相关费用。 |
县法院 |
71 |
推广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规范破产管理人处置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
县法院 |
72 |
落实破产案件财产处置税费减免政策,规范破产管理中的涉税事项。 |
县法院 |
73 |
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企业注销、涉税办理、风险防范等事项。 |
县法院 |
74 |
推动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协调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接转等事项,保证职工合法权益。 |
县法院 |
75 |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76 |
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77 |
将专利代理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提高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监管执法频率。 |
县市场监管局 |
78 |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惩戒性赔偿制度。 |
县法院 |
79 |
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
县司法局 |
80 |
开展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工作,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探索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提高争议处理效率。 |
县人力社保局 |
81 |
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和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推动广大企业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
县人力社保局 |
82 |
加强企业用工合规监管,建立劳动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探索劳动纠纷就近、简易化解,及时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县人力社保局 |
83 |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逐步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联合抽查检查的覆盖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
县市场监管局 |
84 |
加快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85 |
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实现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
县发展改革委 |
86 |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方式和程序,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及时终止失信信息共享公开。 |
县发展改革委 |
87 |
推进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 |
县发展改革委 |
88 |
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动行业监管事项应上尽上、动态管理,加强监管数据库归集整合,实时汇聚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重点监管领域数据,同步接入社会资讯投诉、互联网等第三方信息。 |
县政府办 |
89 |
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风险预警、线索推送等功能。 |
县政府办 |
90 |
梳理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等。 |
县市场监管局 |
91 |
对市场监管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
县市场监管局 |
92 |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实施重点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93 |
落实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制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94 |
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
95 |
依法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划分裁量阶次,明确规定适用不同阶次的具体情形,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县司法局 |
三、营造透明便利的开放环境 | ||
96 |
深化科研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形成市场化赋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制度。 |
县经济信息委 |
97 |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融资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信用价值贷款,促进科技保险及相关再保险业务发展。 |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县银保监组 |
98 |
探索推行具有经国家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的建筑设计、规划等领域的境外专业人才,经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为县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
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99 |
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允许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购买并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资源,纳入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 |
县教委 |
100 |
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对合格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开放QDLP试点政策。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101 |
推进企业增信担保、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和关税保证保险改革。 |
县银保监组 |
102 |
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按规定开展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 |
县银保监组 |
103 |
支持药品零售药店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并开展互联网药品销售业务。 |
县市场监管局 |
104 |
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发展发电、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 |
县发展改革委 |
105 |
推动建立适应海外客户需求的网站备案制度。 |
县公安局、县经济信息委 |
106 |
推动创制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经济信息委 |
107 |
举办“身经百战、点赞酉阳”大型文艺演出、全民阅读进乡村—走进花田活动,成立体育企业服务专班,优化赛事活动审批。 |
县文化旅游委、县体育发展中心 |
108 |
优化新闻出版政务服务环境。 |
县委宣传部 |
109 |
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和外商投资促进机制,深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县商务委 |
110 |
深入实施重庆英才计划,优化整合人才工程项目,改革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
县委组织部、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 |
111 |
完善高端人才“塔尖”政策,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面向全球遴选优秀科学家团队,量身创设发展平台,鼓励柔性引经和成果转化,提供融资、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
县委组织部、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 |
112 |
完善青年人才“塔基”政策,提供安家补贴和住房保障,开展“重庆超级见习生”等实践体验活动,激励青年人才在酉创新创业。 |
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113 |
构建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分层分类为人才做好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 |
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 |
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 ||
114 |
切实推进“渝快办”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便利化、管理规范化。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15 |
规范“渝快办”平台运行维护, 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事项、数据资源、运行维护等。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16 |
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托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加强“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 |
117 |
不断完善办理形式、承诺时限、设立依据、办理流程等要素信息,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加清晰的服务指引;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源更新。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18 |
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强化部门协同,大力推行“一窗综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
119 |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推动除行政许可外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未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所设立的司法、公安等分中心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 |
120 |
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推行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所有合法中介机构进驻。 |
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1 |
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渝快办”政务服务效能,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依托金融机构、自助终端、“政邮合作”,实现“就近办、自助办”。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2 |
优化实体大厅布局,增设便民设施,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通过设立 “无智能手机通道”“绿色通道”“关爱老年人服务处”等,切实解决老年人及其他特殊群体办事便利度。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3 |
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修订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再梳理公布一批“零材料提交”“容缺受理”等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2021年底前,全县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4 |
优化“渝快办”平台技术架构,规范系统对接标准,持续提升平台安全性、稳定性。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5 |
完善“渝快办”平台移动端“亮证”“扫码”功能,加强高频电子证照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社保、卫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民政领域的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一次办”。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6 |
对“渝快办”平台电脑端、移动端进行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人服务专区,开发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推动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便捷办理。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7 |
强化部门协同,规范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标准化、无差别的“一窗综办”政务服务。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8 |
做实“一件事一次办”,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加强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救助、户籍办理、涉农事项等重点领域,有序扩大增量。 |
县政府办(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29 |
扩大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0 |
在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前提下,进一步压减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1 |
全面落实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简易验收制度,优化竣工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32 |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3 |
完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后用途控制。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4 |
完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5 |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6 |
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协同平台等业务系统数据实时共享。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7 |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增设审批办件临期预警、短信提醒、临期统计和超时统计功能,健全办件数据实时检查和定期督办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办理时间管理。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38 |
加快落实区域评估,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推行告知承诺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39 |
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深化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5个测绘事项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委托、一次完成,出具一份测绘报告。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40 |
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安装电子签批屏,提升身份核验办理体验。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41 |
加大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证明等推广力度,推动部门间协同互认,扩大电子权证应用场景。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42 |
健全第三方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独立投诉机制,开通线上投诉专栏。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43 |
建立单一入口的不动产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分阶段整合加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信息、完税信息等,免费提供尽职调查所涉及的全部信息。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44 |
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经产权人授权即可查询。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45 |
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共享,探索同步过户。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46 |
压减纳税缴费次数,推行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 |
县税务局 |
147 |
提升办税服务厅水平,优化预约服务,试点推广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和智能税务机器人,提高窗口使用效率、缩短办税等候时间。 |
县税务局 |
148 |
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持续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滴灌式”宣传辅导,保障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 |
县税务局 |
149 |
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申办流程,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 |
县税务局 |
150 |
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 |
县税务局 |
151 |
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基本实现全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
县税务局 |
152 |
扩大财税一体化功能覆盖面,便利纳税人通过财务软件系统直接申报、纳税。 |
县税务局 |
153 |
优化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实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零材料”。 |
县税务局 |
154 |
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功能,推行增值税“报退合一”,纳税人填报留抵退税申请即实现退税申请基础信息自动填入,压减留抵退税办理时间。 |
县税务局 |
155 |
优化国库退税审核程序,完善全程电子退库地方特色系统,实现审核资料标准统一、电子报文自动比对、退库信息一键处理。 |
县税务局、人行酉阳支行 |
156 |
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工作,实现非税收入全领域“跨省通缴”。 |
县财政局 |
157 |
推广“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58 |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持续保持100%。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59 |
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编制可实行告知承诺或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配套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 |
160 |
创新政务服务供给,结合实际探索推出智能导办、智能审批、“秒批”等创新应用模式。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61 |
推动建立跨区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统一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川渝通办”。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 |
162 |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对涉企服务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流程全要素数组化解构,打通数据连通瓶颈,实现更多应用场景电子化。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 |
163 |
依托重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借助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 |
164 |
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互认,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予提交实体证照。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 | ||
165 |
加大政府合同清理力度,每年对各级政府履行协议及依法依规兑现承诺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
县发展改革委 |
166 |
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专项清理工作,对核实属实的拖欠款项,督促相关政府机构依法依规限期清偿。 |
县经济信息委 |
167 |
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按照“发现一起、预警一起、退出一起”的原则,确保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 |
县发展改革委 |
168 |
建立完善重点领域政务诚信档案,配合开展区县城市信用监测和第三方信用评估,按规定开展信用城市、信用乡镇(街道)、信用村居(社区)等创建活动。 |
县发展改革委 |
169 |
制定涉及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和采纳民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
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 |
170 |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进一步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用好“酉诉即办”平台,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民调中心 |
171 |
依托“渝快办”平台打造“政策直通车”,分类提供政策文件和权威解读,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全景展示、“一站式”发布。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
172 |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
县委统战部、县经济信息委 |
173 |
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公布一批政商交往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服务。 |
县委统战部 |
174 |
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对反应政商交往不当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举报核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处理。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175 |
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176 |
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纳入纠治“四风”重要内容,聚焦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纠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行为。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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