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作为中央层面首次聚焦消费领域、针对服务业经营主体出台的贷款贴息政策,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财政贴息政策为贷款主体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本次出台《方案》,聚焦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在工作要求上可以归纳为“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各省统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消费特点,由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金融管理等部门,实行各省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审核监督、省级财政部门保障贴息需求的“自审自贴”模式,形成推进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坚持市场运作、自主审贷。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经办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经营主体自主审核、自主授信、自主放贷,确保信贷资源有力支持服务业经营相关活动,助力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高效运行。适应服务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数量众多、资金交易频繁的特点,适当简化贴息流程,由经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强化各相关部门监督核验作用,精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领域服务业信贷投放力度。
四是坚持严格监督、防控风险。推动各参与主体各负其责、强化管理,切实防范风险。省级政府加强统筹,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强化行业监管、贷款和贴息审核;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严格贷前贷后风险合规控制;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经办银行严控资金流向;财政部门跟踪抽查贴息资金使用情况,推动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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