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市、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 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对外交流、竞赛、展演活动,拟订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体育竞赛计划,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协助做好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文旅委内设下列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财务科、规划发展科、产业发展科(招商引资办公室)、公共文化和体育科、文化遗产保护科、市场拓展管理科、广电数据科、安全应急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0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9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58.49万元,主要是2021年减少部分项目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0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6.7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31万元,农林水支出4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26万元,其他支出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58.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61.0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97.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6.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6.31万元,比2020年增加2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5.82万元,比2020年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0.48万元,比2020年增加596.2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经费、乡村旅游重点村提档升级建设经费、非遗保护等经费。主要用于文物保护、设施设备维护、广电监测维护管理、非遗、文物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万元,比2020年减少102.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旅游局包含政府性基金105.91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旅游开发补助旅游厕所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1.5万元,比2020年增加1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 16.5万元,比2020年增加6.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龚滩古镇节庆民俗大型表演活动,故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0年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文物、非遗保护项目及龚滩古镇民俗大型表演活动等项目,相应的公务用车增加,故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6.48万元,比上年增加52.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桃花源景区管委会分流14名职工入我委,增加了我委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7.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7.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64.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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