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巡察组的职责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对巡察对象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用党的纪律衡量和规范被巡察对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是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三是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赂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四是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五是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综合科的职责为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文印、档案、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承担机关人事、财务、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培训等工作。承担巡察前的准备工作,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汇报工作。负责巡察信息报送、起草巡察届内规划、年度计划、请示报告、巡察方案制定和专题会议等材料,以及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完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科的职责为承担报告的审核,问题线索管理、移送、跟踪督办。负责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工作和向市委巡视办报送巡察有关报备材料。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反馈工作。督促、审核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报送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工作。联络巡察组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督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相关事项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机关,正科级。(2019年由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整为单独设置),办公室行政编制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核定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县委巡察办内设综合科和督导科2个科室,综合科设科长1名、督导科设科长1名。县委巡察组设副处级巡察专员5名、正科级巡察专员5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80.99万元,支出总计280.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交叉巡察工作需要,以及办公耗材以及水电的涨价。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8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交叉巡察工作需要,以及办公耗材以及水电的涨价。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9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8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交叉巡察工作需要,以及办公耗材以及水电的涨价。其中:基本支出271.39万元,占96.6%;项目支出9.60万元,占3.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9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3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交叉巡察工作经费未进预算,临时向财政申请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35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无财力,部分经费未列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交叉巡察工作经费未进预算,临时向财政申请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35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经费未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51万元,占6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74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无财力,部分经费未列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05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资晋级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7.28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年底换届人员变动。
(4)农林水支出9.60万元,占3.4%。较上年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18.54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资晋级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经费未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2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列支的部分公用经费在今年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部门正常工作的运转,确保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7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编制为2台,实际只有轿车1台,费用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办公经费,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支出减少。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2021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运营和保险缴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4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有2台,实际车辆只有1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二是乡镇巡察已完成全覆盖任务。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巡视工作交叉巡察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交叉巡察为临时任务,年初没有预算这笔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坚持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政策,单位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1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用品和耗材,办公室租赁费水电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交叉巡察费用开支和水电租赁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巡察工作和下乡扶贫帮扶。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9.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自评结果都已完成目标绩效。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