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3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初级中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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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初级中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中学义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服务。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初级中学校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业务上受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学校内设有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党支部办公室、团委、教科室、德育安全办公室等7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初级中学校为纳入教育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19.40万元,支出总计1819.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59万元、 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新进9位教师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等。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9.17万元、事业收入0.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27万元。支出其中教育支出148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3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5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60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新进9位教师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17万元,占99.9%;事业收入0.96万元,占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9.2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1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13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新进9位教师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48.12万元,占90.6%;项目支出171.29万元,占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同时本年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出,只有事业收入结转,财政性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列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8.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04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新进9位教师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05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新进9位教师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50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新进9位教师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安排资助项目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2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58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新进教师9人及目标绩效工资调高,上年结转公用经费在本年支出,上年结转营养计划、燃料成本及贫困资助在本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2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目标绩效工资调高,安排资助项目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列支出,同时本年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出,只有事业收入结转,财政性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列报。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85.83万元,占8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88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新进教师9人,上年结转公用经费在本年支出,上年结转营养计划、燃料成本及贫困资助在本年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7.26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新进老师9人导致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7.62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新进老师9人导致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7.73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新进老师9人导致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68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新进9位教师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正常晋升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4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2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公用经费本年列支,同时上级部门对薄弱学校倾斜。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未安排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年初预算未纳入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本部门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由于经费紧张未能购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学校没有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4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大多进行网络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41.322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杨益     13609498229

主管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初级中学校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7.0625

其中:财政拨款

37.0625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解决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缓解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

指标分值


合计


9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投入中市资金

33.3562万元

10

指标2:县级配套

3.7063万元

10

指标3: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人数

593人次

10

质量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享受比例

100%

8

时效指标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名单公示

≥7天

8


指标2:资助补助资金及时兑现落实

6月、11月

8

成本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每年资助标准(元)

中学125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得到资助比例

100%

6

指标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率

100%

6

指标3:政策知晓率

100%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满意度

≥95%

6

指标2: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家长满意度

≥95%

6

指标3:社会满意度

≥95%

6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寄宿非建卡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寄宿非建卡贫困生生活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杨益     13609498229

主管部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黑水初级中学校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26

其中:财政拨款

4.26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解决贫困家庭幼儿生活困难问题,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

指标分值


合计


9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投入中市资金

4.26万元

5

指标2:县级配套

0万元

5

指标3:非寄宿非建卡贫困生受益人数

142人次

5

质量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非建卡贫困学生享受比例

100%

4

时效指标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名单公示

≥7天

5

指标2:资助补助资金及时兑现落实

6月、11月

5

成本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非建卡贫困学生每年资助标准(元)

初中62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得到资助比例

100%

5

指标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率

100%

5

指标3:政策知晓率

100%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享受资助政策学生满意度

≥95%

5

指标2:享受资助政策学生家长满意度

≥95%

5

指标3:社会满意度

≥95%

5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对贫困生补助及时兑现给学生,使其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安心在校学习,健康成长。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567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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