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5-002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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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中心,为重庆酉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来源按照现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方式执行。主要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招商引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承担全县招商项目推介、政策宣传、招商活动方案的策划实施。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招商工作。配合招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县招商投资促进政策。

3.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实施工作,研究园区产业发展,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策划,收集、整理、筛选、包装、编印及发布招商项目信息。承担落地园区项目的招商活动。

5.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工作。

6.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各项数据的整理、统计、上报。

7.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拟定、归档及项目库管理。配合招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审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招商引资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6名,内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内设招商统筹科、项目策划科、招商一科、招商二科、招商三科等5个科室。实有人数16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临聘人员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1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68.2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8.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1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40.9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1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68.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9.3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68万元,比2024年减少6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8万元,比2024年增加2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因素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0.9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89.36万元。主要原因为招商引资合并为重庆酉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下级单位,项目均在本级预算。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4年减少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已报废;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华超  联系方式:  023-7558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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