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动员和组织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参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参与国家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负责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和儿童的发展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一切侵犯妇女儿童利益的行为做斗争,督促各级各部门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开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创业、绿色生活”酉州巾帼五大行动,组织并参与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妇女文化教育、家庭教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妇女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技术水平;指导基层各级妇联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酉阳自治县妇联是酉阳自治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全县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单位内设办公室、权益部、发展部等3个内设机构。本单位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参公)5人。本年度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参公)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1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4年增加85.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4年增加85.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1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9万元,农林水支出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85.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4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2.4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02万元,比上年增加8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1万元,比2024年增加23.4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人员调入,公用经费预算增加3.25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共计增加20.15万元;项目支出122.31万元,比上年增加6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市级)项目预算增加19万元,维修维护费用43.4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渝好空间建设、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教育关爱改革以及综合文体中心维修维护。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2024年减少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4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对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小车预算标准预算;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48万元,比上年增加3.25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预算增加3.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2.3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常乐 联系方式:023-7555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