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县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其具体的职能职责如下: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残联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残疾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县委和市残联的要求,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残联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4.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让残疾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5.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把适合残联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交由残联承担。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6.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残联组织覆盖,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两新”组织、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领域,建立残联或残协,强化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责。管理和指导县残联主管的社会团体。
7.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打造残联“筑梦善行、残健共融”工作服务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健、助居、助教、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培育、管理好助残社会组织。
8.研究指导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动态更新工作,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表彰、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培养推荐残疾人人才,开展残疾人培训。协助管理下一级残联组织领导干部。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络,负责文件、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财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文件;负责乡镇(街道)残联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负责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建和残工委办公室等工作。
2.综合服务部,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对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开展学习培训,组织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件,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培训和推广,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负责为残疾人创业就职提供培训、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残保金征收的审核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低视力适配、助听器发放、聋儿听力语言康复等工作,组织对精神病、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等康复项目的实施,开展残疾预防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有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2013年10月成立),2014年11月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牌子。下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未编制财务预决算。本次决算公开信息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部门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65.07万元,支出总计1365.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70万元、 增长 68.2%,主要原因是中、市残联加大了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的投入,特别是酉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的中央基建投入。(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96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中、市残联加大了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的投入,特别是酉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的中央基建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3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7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57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精心谋划,真抓实干,大力推进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种养殖大户补助等惠残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其中:基本支出 136.70万元,占15.5%;项目支出742.40万元,占8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13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中、市残联加大了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的投入,特别是酉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的中央基建投入。中央基建资金全部结转下年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5.0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3.70万 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精心谋划,真抓实干,大力推进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种养殖大户补助等惠残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96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中、市残联加大了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的投入,特别是酉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的中央基建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4.37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年终本级预算直拨工资指标调整,按照中央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的要求,按预算数追减了10.0%的公用经费资金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9.3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49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精心谋划,真抓实干,大力推进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种养殖大户补助等惠残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4.04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级预算直拨工资指标调整,按照中央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的要求,按预算数追减了10.0%的公用经费资金指标,二是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残疾人居家托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康复站建设等项目调剂预算指标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列入当年收支。因此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幅度下降。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05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央、市级残联加大了对脱贫摘帽区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的投入。二是酉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截止年终决算关账期间未达到支付条件,所以资金结转到2021年,因此2020年的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度决算大幅度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1.11万元,占8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0.18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级预算直拨工资指标调整,按照中央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的要求,按预算数追减了10.0%的公用经费资金指标,二是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残疾人居家托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康复站建设等项目调剂预算指标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列入当年收支。因此导致决算数比预算数大幅度下降。
(2)卫生健康支出9.46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人员变动情况。
(3)农林水支出62.55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4万元,增长87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东东营市(含广饶县)援助扶贫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人员变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直拨工资指标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90万元、津贴补贴17.85万元、奖金2.87万元、绩效工资17.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万元、住房公积金9.56万元、医疗费1.44万元。公用经费1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7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市、县“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了10.0%一般性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48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差旅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8.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7.93万元。本年收入8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0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中央残联本年减少了彩票公益金的拨款,而增加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拨款。本年支出11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7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在本年实现了支出,因此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5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机关制度、内控制度、严格审批、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厉行节约,狠抓落实,“三公”经费比预算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一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管控“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紧急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残疾人各项工作指导、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不存在公车私用,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只保必要的工作开展和公务活动用车,规范一切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3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了聚集性的会议,公务用车上半年大幅度减少。二是结合单位的内控制度,办公室严格管控公务车的出行,强化了监督,使得我单位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残联来酉检查工作,来酉开展“两走一贴近”慰问困难残疾人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一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了人员聚集,减少了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制度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二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方案,三是规范接待,四是因疫情影响,上级多数检查工作采用网络视频会议以会代训,因此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48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差旅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万元。是保障机关运行必须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7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的要求,按预算追减了公用经费资金指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残疾人业务工作培训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2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14万元,增长2185.4%,主要原因是:一是去年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在今年实现支出,二是增加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增加了山东东营市(含广饶县)援助扶贫项目资金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一是实施83.8万元货物性采购及服务用于残疾人无障碍改造,为全县28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二是实施19.58万元为全县持证残疾人开展入户调查、信息采集的购买服务,完成2020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742.4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2020年度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总体较好,保障了中央、市惠残项目在我县的落实。特别是对0-6岁残疾儿童提供定点机构康复补助、努力提高受助残疾儿童身体功能恢复、生活逐步能够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我单位及时纳入年度预算,配合机构开展精准筛查,落实应救尽救。深得残疾儿童家庭以及全社会的普遍好评。对符合改造条件的284户残疾人实施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方便了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绩效。简要阐述其中两个项目:
(一)残疾儿童救助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康复救助覆盖率明显提高,实现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助,时间不够满足10个月的,当年据实补贴,二是残疾儿童通过康复部分身体功能得到恢复,接受康复救助的家庭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有的残疾儿童家庭放弃康复救助。二是机构未能与我单位进行项目的结算,导致资金结转。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广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做到符合救助条件应救尽救,二是做好残疾儿童筛查,精准筛查。三是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档案资料。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计划改造对全县28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全年实际完成284户,二是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质量合格率完成年度指标值95%,三是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完成并验收合格,四是预算成本年度指标0.3万元/户,执行0.29万元/户。五是残疾人居家的生活便利程度明显提高。六是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改善了生活质量和居家环境,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七是对实施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及家庭的满意度达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有需求改造的残疾人没有惠及。二是改造户与户的距离较远,承担改造任务的机构在确保改造质量的前提下改造成本加大。三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利用文件、会议的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认真核实需求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三是节约资金,按年度实施片区改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