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酉阳自治县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自治县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18号)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让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经过5—10年时间,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基本形成;规模与质量协同发展,“类型教育”特色更加鲜明;多样化人才培养、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二)具体指标。到2022年,县职教中心成功创建重庆市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3个以上专业(群);加入1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和2个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申报争创3个及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75%以上。建设1个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技术技能创新平台。力争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推行“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步伐。
1.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以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不断提高办学能力,为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以职业教育研究引领职业教育思想转变,促进职业学校科学决策,培养一支高水平的职业学校领导干部队伍,提升职业学校领导干部的办学治校水平,推动职业学校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引领,强化立德树人,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新格局。激活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和支持职业教育的活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行工学结合、育训结合。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才培养培育全覆盖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国资服务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努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到2022年,职业学校校地和校舍面积、生均仪器设备总值、实训工位、师生比等达到高水平中职学校要求,促进我县职业学校与主城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组成以招生、培养、就业为纽带的发展联盟。加大职业学校的扶持力度,强化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完善职业学校招生制度,统一发布招生宣传资料、统一组织报名、录取,坚决打击扰乱中职招生秩序的违法行为。挖掘中职教育生源,招收具有学习意愿和条件的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发挥职业学校作用,探索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鼓励支持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试点,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县扶贫办等,各乡镇(街道)〕
3.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职教高考”制度,同等对待职教高考和普通高考,认真组织职业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工作,完善职教高考激励机制,积极促进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的衔接,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鼓励职业学校师生参加重庆市、国家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及世界技能大赛,完善获奖选手奖励政策,继续探索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职业学校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职业学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建立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标准。
4.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落实好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化建设。基于国家相关标准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落实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方案和课程教学指导标准,持续推进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行业企业制定职业教育标准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经济信息委)
5.大力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支持职业学校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发挥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作用,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本领。校内学生通过参加培训,可获取多层次、多类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学校外培训可面向在校学生。(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
6.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履行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围绕现代农业、健康养老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等,推动职业学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各乡镇(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激活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活力,促进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等,各乡镇(街道)〕
7.探索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开展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试点工作,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试点工作。职业学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
(三)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8.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积极支持职业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引导职业学校按照“产业链”“技术核”“职业域”建设特色专业群。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建立县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积极争取国家、市级立项,逐步探索建立以学分为纽带的共建共享资源认证和交易机制。启动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和线下“金课”建设,遴选认定一大批县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发布一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地方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按照“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推广运用虚拟仿真、校企远程实境协助、实时互动和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促进校与企、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全面互动。(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
9.推动校企全面深度合作。深入实施校企合作项目,依托高水平专业群,建立专业层面校企联盟,整体提升校企合作水平。围绕服务我县民俗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生态农业及新型材料、绿色能源、服装、农特产品加工等生态产业,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进行处理。贯彻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申报、复核确认、建设培育、认证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相关部门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优化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县国资服务中心)
10.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职业学校牵头,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共享性、开放性、公益性、服务性、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实施“双基地”项目,建设一批能够融合学生培养与教师实践,兼顾企业生产与培训服务的“双基地”。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学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服务中心)
11.打造一流“双师型”教师队伍。坚持教师准入双师素质导向,从2020年起,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支持大中型企业和职业学校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严格执行职业学校教师每5年不少于6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和教师5年一周期全员轮训制度。大力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职业学校选派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依托高水平专业群,鼓励教师紧跟技术和市场变化前沿,聚焦发展方向,积极探索模块化教学,形成各有所长、能力互补、结构优化的教学创新团队。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规定作为学校建设及课后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四)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12.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办学和质量管理,为职业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队伍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合作等提供高效服务。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服务中心)
13.发挥职业学校培训职能。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教学标准和规定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要调动社会力量,补充校园职业培训力量不足。支持职业学校参与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等相关活动,支持一批社会培训机构发展成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职业培训市场化,激励全社会参与、公平竞争,提高培训实效性。加强培训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
14.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按其贡献执行与中高层管理人员相当的薪酬制度;引导企业探索实施高技能人才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收入分配方式。完善高技能人才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做好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培养一批进入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的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推进酉阳技术技能大师库和大师工作室建设,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参与国家级、市级重大工程联合攻关,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职业学院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出台逐步提高技术技能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的政策措施。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
15.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师资建设、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稳定投入制度,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学费补助标准,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推动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允许按合理补偿成本原则,适当提高校企合作相关专业的学费。进一步突出经费投入改革导向,重点支持“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内涵项目发展、综合或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助学金覆盖面,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强化资助经费监管。(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监督评价。
16.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监测评估。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将评价结果作为教育决策、项目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经济信息委)
17.组建县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组建县级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人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与。委托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式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街道)〕
(七)统筹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18.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体现在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指导职业学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9.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统筹协调机制。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推动职业教育工作。县教委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各乡镇(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在属地和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教育有关工作。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共同营造职业教育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