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3〕1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10月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2〕110号)。我县37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街道办事处,全县农村木质大院、古村寨数量在全市排名靠前,基层火灾防控力量较为薄弱。此文件是进一步明确全县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消防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全县消防工作提供遵循、指明方向,不断探索和实践推进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力求通过加强基层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建设、城乡消防安全风险治理等4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切实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1.建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
2.做实城乡社区消防工作机构;
3.做强基层一线灭火力量;
4.充实基层消防工作指导力量。
(二)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完善农村地区消防规划;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3.补齐古镇古寨古村公共消防设施短板;
4.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三)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建设
1.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属地管理机制;
2.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3.完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4.落实乡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机制;
5.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机制;
6.完善行业消防安全联动治理机制;
7.建立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机制。
(四)城乡消防安全风险治理
1.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整治;
2.强化自建房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4.推进基层消防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四、主要内容
问1:城乡社区消防工作机构人员配置标准是什么?
答1: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2名,各村(居)民小组、居民住宅小区明确消防管理人员1名,于4月底前在村(居)委会办公楼、居民住宅小区等醒目位置挂牌公示。
问2:基层一线消防力量标准是什么?
答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成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
问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那些?
答3:按标配备人员和装备做好乡镇消防站建设,同步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无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区域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点、取水泵房等供水设施。
问4:古镇古寨古村公共消防设施需要建设那些?
答4: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增设或拓宽消防车通道,建筑连片密集区要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墙,配备灭火救援装备,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给水管网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应满足灭火需要且不小于500立方米,临近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要设置消防车辆取水码头。
问5: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包括那些?
答5: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一网多能”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细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安全信息收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参与初起火灾扑救等职责,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完善网格管理员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并结合线上网格建设,同步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流程,确保“一般隐患不出网格”,实现“闭环”管理。
问6: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要求是那些?
答6:县消防救援大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对公安、乡镇(街道)检查对象进行抽查。县公安局要按标准确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消防检查1次。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各乡镇(街道)对除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公安局监管单位以外的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委托范围内的社会单位、“九小场所”、门市、居民住宅小区(楼院)和村民住宅区,每年至少开展消防检查1次。
问7:火灾隐患举报途径有那些?
答7:群众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愉快办”“酉诉即办”“96119”“12350”等多种形式举报火灾隐患。
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建设成功例子:
河南:商丘市设立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的县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增加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编制数191名;切实解决了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难的问题。
江西:赣州市编办落实 600 余名事业编制,建设 18 个县(市、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 288 个乡镇(街道)消防所,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
福建:三明市编办在全市 11 个县(市、区)设立消防救援机构下属的事业编制基层消防治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11 名,实现了基层消防治理从“经费保障”向“编制保障”的重大转变。
江苏:泰州市7个市(区)政府发文明确在乡镇(街道)专门设立或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配备1名以上行政编制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和2名以上辅助工作人员;宿迁市按每个县(区)不少于8名事业编的标准,在县(区)政府部门单独成立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并明确为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事业单位,由消防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实行自行招聘、自行管理、自行使用;划拨33名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每队不少于2名的标准分别派驻乡镇政府专职队;泗阳县编办批复同意设立县消防救援保障中心,为公益事业一类单位,经费为财政全额保障,核定事业编制8人;无锡市明确37名行政编制人员用于消委办实体化运作,每个镇街配备3-5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山东:德州市新设立市、县(市、区)两级消防救援服务中心,落实事业编制63人。德州市消防救援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消防救援服务中心,为县(市、区)政府直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均由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管理,同支、大队合署办公,加挂“消防救援服务中心”牌匾,承担消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青岛市从全市1200个事业编制余额中专列278人负责基层镇(街)消防工作。淄博张店区政府将区消安委会办公室列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常设机构,设编制5人。
五、专家解读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易礼表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是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