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登记公告
日期:2025-10-27

2025年10月21日,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大溪镇大溪村4组)提出更正农村承包经营户汪天军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自然资发〔2022〕198号)注销登记规定:“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1)承包经营的土地灭失的;(2)承包经营的土地被依法征收或者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相关注销登记程序,我委在认真审查大溪镇大溪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要件的基础上,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汪天军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权证代码:500242125003100017J)予以注销,现予以公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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