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04858443/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钟多街办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钟多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字号:

钟多街办发〔20231


各村(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办所):

经街道办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钟多街道办事处

                            202316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订我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围绕全县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强化源头,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源头治理、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努力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水平;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本辖区各项管理领域安全水平。

 (二)完善三大体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安全预防体系。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管投入,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二是完善考核奖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在各行业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预案和演练的实效性。

(三)突出三个重点,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实效性。一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二是突出农贸市场、汽车站、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区域;三是突出元旦春节两会五一、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期,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强化六项工作,推进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新《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依托专家,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地质灾害等领域。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四是强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和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全面提高。

四、编制原则

根据县安委会的总体部署,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的要求,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任务,明确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对事故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领导小组,主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工作领导,督促指导街道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导向,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长: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员: 街道各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监督检查的责任分工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范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常年批发(零售)、消防列管单位、关闭煤矿、关闭非煤矿山、私挖滥采点、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农村公路、农客车、特种设备、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等所涉及的监管对象。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监管范围:工贸企业、商贸生产经营企业、油气管道等所涉及的监管对象。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监管范围:市政、地质灾害防治、建设施工(监管对象根据实际建设工程数量确定)等所涉及的监管对象。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范围:农机水利、水库、农业机械安全、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等所涉及的监管对象。

)责任部门:城南派出所,监管范围:消防列管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宗教寺庙场所等所涉及的监管对象。

)责任部门:城南市场监管所,监管范围:食品药品安全所涉及的监管对象。

)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监管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农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村级道路,小型塘堰。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网格员采取“走一走、看一看、闻一闻、听一听、讲一讲、记一记”的“六个一”工作,巡查、劝导、制止、报告、跟踪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七、监督检查任务分配

监督检查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一)重点监督检查

应当针对不同行业的监管对象,不同风险等级、职业危害程度和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检查频次。检查频次应当保证高风险等级的企业和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每季度至少1中等风险等级的企业每半年至少1低风险等级的企业每年至少1具体检查方案由责任部门(办所)根据实施情况按月制定并执行。)

重点检查包括: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消防列管单位、农村道路劝导站、农村道路、农客车、关闭煤矿、水库、学校(幼儿园)、粉尘涉爆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以及其他风险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规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2023年纳入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确定:一是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1对辖区内重点烟花爆竹常年经营户每季度检查1次。对辖区内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是对辖区内的重点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检查1次。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是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每季度检查1次。责任部门:城南派出所、城南市场监管所、教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是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每月隐患排查及路检路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每月隐患排查。责任部门:城南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 五是对辖区内农业机械安全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每年至少检查1次。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六是对辖区内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及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隐患排查,每年至少检查1次。责任部门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二)日常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就是在2023年度生产经营单位总数中随机排查,也包括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数量不低于总量的70%

日常监督检查包括: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消防列管单位、农村道路劝导站、农村道路、农客车、学校(幼儿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商贸企业、辖区内网吧、宾馆、餐饮等小场所及其他。其中以检查消防、食品安全为主。2023年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综合监管事项执法检查工作

牵头或参与重大节假日,以及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街道办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并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办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对重大隐患、突发事件的查处和其他安全工作。

、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20项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基础管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否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建立了台账;是否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准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是否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制度;是否建立设备台账;是否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检修,并做好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三)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生产场所有无违章现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明显完好;照明、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防泄漏、防雷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性能是否良好;仓库是否存放了危险物品,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载明了危险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和安全须知、消防要求等注意事项。

(四)重点行业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农村道路检查安全防护栏、警示标志等设施是否齐全;“人、车、路”的管控是否到位,“劝导站”履职是否到位。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规程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实施监督检查。工贸企业检查是否制定粉尘爆炸、高温熔融、喷漆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有限空间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消防检查消防通道、消防标志、消防设施等方面情况。关闭煤矿的井口、风井是否有启封、漏气情况,矸石山是否有滑坡现象。关闭非煤矿山的边坡、排土场的是否稳定。私挖滥采点是否有盗采现象。输油气管线检查是否有漏气、开挖、占压情况。建设施工检查起重机械、搅拌机、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深挖基坑等情况。宗教场所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情况。农机、水库、地灾点、市政设施、学校(幼儿园)按照行业规定实施检查。

九、监督检查的实施和程序及要求

(一)监管检查计划的实施。本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由钟多街道办事处批准,报酉阳县安委办备案后实施。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时应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完善现场检查记录。

(二)各相关办所要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月进行分解,编制月度监督检查计划,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应报分管领导批准。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并根据行业分布、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安全风险等级,重点时段、危险因素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状况等编制监督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当载明检查对象、内容、日期等内容,并在执行监督检查前5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询问、专家诊断等多种方式进行。参与检查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以核查为主要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每次监督监察执法应当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或《询问笔录》,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四)强化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执法部门委托执法的权限给予处罚;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对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在限期改正期满后,责任部门应及时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执法部门委托执法的权限给予从重处罚,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取缔或向上级部门报告,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监督检查相关材料包括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簿、有隐患的应有《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检查情况通报、隐患整改情况报告或复查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开展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将监督检查资料整理归档。

(五)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六)计划实施变更调整。对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或部门职能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影响,导致计划确实需要变动的以及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安排的检查时间延期或提前的,由办所提出书面申请,各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并及时报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此项工作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办所负责人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办所业务人员配合参加。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督检查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有关办所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采取到期复查企业优先的原则,制定月度现场检查方案,准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及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邀请上级部门及相关专家参与。检查中,应当正确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对查处的每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三)密切配合,相互衔接联系,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效性。各职能部门要与对口的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联系,同时要与街道所属各部门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实施联合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时,各职能部门派人一同检查,实行共同检查、共同签字,执法文书各自存档备查,共同履职,尽量避免对同一经营单位重复监督检查。

(四)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度分析制度,各部门要通过对每月监督检查工作的分析,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对当月监督检查任务的完成情况、执法文书下发情况和排查整改隐患的详细数据汇总后报街道安委办。安委办汇总后报告街道领导,进行研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弥补不足,不断促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水平。

附件:1.钟多街道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2.钟多街道日常监管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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