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3204858443/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钟多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钟多街道办事处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字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行政事务、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及保护、抢险防灾救灾工作、社区建设、物业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公共服务、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企业服务、统计工作、社会保障工作、公民服务工作、扶贫工作、农业农村畜牧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单位构成

钟多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35名。领导职数13名,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13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1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866.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经费拨款减少866.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1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84.0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9.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88.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866.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25.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16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9.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51万元,比2023年减少86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56万元,比2023年减少9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0.96万元,比2023年增加58.1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部分项目支付进度恢复,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重点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钟多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3年减少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应计划安排的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应计划安排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响应财政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公务车使用,减少不必要浪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6.4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3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0.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雪        联系方式:023-757058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