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酬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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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如需咨询,请与酉酬镇党政办办公室联系(酉酬镇溪口村11组;邮编:409809;联系电话:023-754142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酉酬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并对其内容进行详细、规范解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广泛利用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政策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确保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2021年度,我镇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等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现代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府办统一安排,对我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进行改版升级,重点突出基层两网化工作,进一步优化了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最新的兴隆镇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同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工作程序。

二是严格按照县政府办信息中心工作要求,镇政务公开负责人员每天登录网站查看预警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是否达到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督查推动,确保政府信息常态化发布。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栏目工作进行再分工、再明确。

2021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在主动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变化较大,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2年将从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加强网络公开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了解、熟悉到网络公开方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三是增强公开实效。对于群众关注的环境工作、民生实事等热点事项,进一步认真进行梳理,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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