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300N/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兴隆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兴隆镇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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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兴隆镇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3年减少4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40.5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增加5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0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1.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6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54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42.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92万元,比2023年减少5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41万元,比2023年减少54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预算分离成6个部门,以及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等,主要用于保障酉水河镇人民政府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2.51万元,比2023年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目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工资及其他专项办公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75万元,比2023年增加了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预算增加52.5万元,主要用于兴隆镇镇群众篮球场运动建设项目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业务;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标准;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了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两年无购置公务用车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2.53万元,比2023年减少8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4年预算分离成6个部门,以及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寒安联系方式:023-754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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