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8300N/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兴隆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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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兴隆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兴隆镇人民政府包含党委、政府、纪检、群团等职能办所。主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推动产业机构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部门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按照县编制委员会要求,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本单位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32人。本年度实有在职人员57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28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5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3年减少10.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3.33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增加5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5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24万元,农林水支出42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63.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3.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09万元,比2023减少6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58万元,比2023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21%,预算减少10.83万元,主要是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人员结构调整,退休4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等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项目支出282.51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目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工资及其他专项办公支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75万元,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村篮球场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2023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3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业务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标准;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两年无购置公务用车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4.08万元,比2023年减少37.05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21%,预算减少37.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执法执勤用车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寒安联系方式:023-754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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